土地革命時期,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工農紅軍在廣東海陸豐地區、贛南閩西地區、鄂豫皖邊區、海南瓊崖地區以及陜北地區建立了工農蘇維埃政權。這個時期的革命根據地比較分散,面積小,經濟比較落后,為增加財政收入,各根據地相繼對煙草征收出入境稅。
1927年11月,廣東海陸豐人民建立了第一個縣級工農政權和革命根據地。海陸豐工農兵代表大會通過決議取消苛捐雜稅,但保留煙酒屠稅。
1929年12月,鄂豫邊區第一屆工農兵代表大會制定的《鄂豫邊革命委員會政綱》中規定:取消厘金及苛捐雜稅,實行統一累進稅,煙類列入征稅稅目。1931年6月,中國共產黨鄂豫皖中央分局第一次擴大會議決定,對非工農群眾的必需品——紙煙征收紙煙稅。鄂豫皖蘇區稅務總局成立后,將煙酒及奢侈類物品列為進口累進稅中的特種稅。在《關于商業累進稅之規定》中,特種物品被劃分為禁制品和奢侈品。在禁制品中,紙煙稅征收30%,國產煙葉、煙絲稅征收10%。
在中央革命根據地,當時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對煙草除征收商業累進稅外,還征收關稅,即蘇區與白區(國民黨統治區)之間的流通稅。這種關稅分為3種:由蘇區運往白區的貨物征出口稅、由白區運進蘇區的貨物征進口稅、白區貨物經過蘇區邊境的抽通過稅。蘇區關稅最初創設于1930年11月,其中,煙葉占較大的比重。據閩贛省1933年8月8日的籌款計劃反映,閩北分區8~10月的全部稅款中,煙葉稅占33.3%。
蘇區按照保護土特產、鼓勵出境的原則制定了煙草關稅稅率,其中,入境黃煙和卷煙稅率皆為50%,但為了鼓勵出境,對蘇區的條絲煙采取低稅政策,征收稅率為2%。
1933年8月12日,川陜省第二次工農兵代表大會通過《川陜省蘇維埃稅務條例草案》,決定征收統一累進稅,規定紙煙、旱煙、水煙征收5%~10%的入口稅。但是,各縣工農稅務分局在貫徹稅務條例草案的同時,根據各地的情況,對煙類稅作了一些變動,如達縣規定的入口稅中,紙煙征收10%,水煙征收5%。
在瓊崖革命根據地,瓊崖工農政府也建立了稅收制度。當時,其煙草收入列在貨物稅的出入口稅(卡稅)之中。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