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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定公賣辦法以實行官督商銷”。在公布公賣簡章的同時,北洋政府又相繼公布了《各省煙酒公賣局暫行章程》《煙酒公賣棧暫行章程》《征收煙酒公賣費規(guī)則》等文件,對煙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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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在線專稿 煙酒公賣費是煙酒公賣制度的產(chǎn)物。民國初年,各省的煙酒稅收制度比較混亂,為此,北洋政府財政部對煙酒稅收制度進行了改革,但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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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主意,這就有了北洋政府內(nèi)圍繞煙草專賣所展開的一系列活動和北洋政府與南洋兄弟煙草公司就合辦煙草工業(yè)開展官商談判的這一情節(jié)。雖然由于環(huán)境的局限和時局的變化最終官商分手,但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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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政府財政部統(tǒng)稅公署頒發(fā)的薰煙葉統(tǒng)稅印照
北洋政府將薰煙葉稅納入煙酒稅的管理范圍,由當(dāng)?shù)責(zé)熅茖Yu局和煙酒事務(wù)局管理。1926年,安徽省煙酒事務(wù)局在薰煙葉的產(chǎn)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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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清末天津道、長蘆鹽運使,并積極參與官辦企業(yè),先后被委任為開平礦務(wù)局總辦、北洋銀元局總辦等。
1915年3月,周學(xué)熙第二次擔(dān)任北洋政府財政總長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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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清末天津道、長蘆鹽運使,并積極參與官辦企業(yè),先后被委任為開平礦務(wù)局總辦、北洋銀元局總辦等。
1915年3月,周學(xué)熙第二次擔(dān)任北洋政府財政總長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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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實行煙草專賣、增加稅收的設(shè)想。雖然這次專賣籌劃未能實施,卻為民國時期實行煙酒公賣奠定了基礎(chǔ)。
民國之初,北洋政府財政陷于困境。為擺脫困境,北洋政府著手整頓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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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實行煙酒公賣制度后,安徽省于1915年定公賣費率為25%,后來因為煙商請求降低稅率,同年12月,經(jīng)北洋政府財政部核準(zhǔn),將公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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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北洋政府財政部全國煙酒事務(wù)署征收紙煙出廠捐印花
1911年辛亥革命后,北京政府?dāng)M實行煙酒專賣制度,以辟煙酒稅源。民國三年(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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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競爭激烈依舊⑤。1915年9月,北洋政府農(nóng)商部舉辦國貨展覽會。在張謇主持農(nóng)商部期間,制定過一系列倡導(dǎo)實業(yè)的政策措施,這次展覽是政府鼓勵實業(yè)的措施之一。特別是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