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當前,隨著“吸煙有害健康”的深入宣傳,戒煙、禁煙、控煙漸已成為全民共識和自覺行動。那么,作為卷煙零售戶,如何在合法經營中扮演好“控煙”角色,樹立零售終端良好形象?筆者有以下幾點認識和思考。
一、走出控煙認識“誤區”
眾所周知,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經營以及進出口業務實行專賣管理。零售戶雖然是個體工商戶,但經營煙草制品必須接受煙草專賣部門監督管理。因而,從大的范圍講,卷煙零售戶屬于煙草行業的一個重要“鏈條”,在控煙方面也要做出積極的表率作用。
筆者發現,有的卷煙零售戶認為,控煙是國家層面和煙草行業的事情,與卷煙零售戶無關或者關系不大。有的認為,卷煙零售屬于合法經營,自然要追求利潤最大化。煙草行業在貨源供應上不能控量,要滿足客戶需求,這樣才能實現客我共贏。有的覺得,自己持證經營,賣煙光明正大,煙草行業不能讓合法零售戶參與控煙,要把取締無證經營戶,打擊倒煙戶,作為控煙的實際行動。筆者認為,上述認識和觀點是十分片面的,需要及時糾正。因為控煙關系全民健康,既是國家行為,也是全民參與的社會活動。零售戶經營卷煙,自然要服從控煙大局,而不能自認為合法經營,就不承擔控煙責任和義務。同時,零售戶是連接煙草行業和卷煙消費者之間的“橋梁”和“紐帶”,在控煙宣傳和控煙自律方面,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應當積極扮演好控煙角色。除此,合法經營和控煙兩者之間相輔相成,并不矛盾。作為一名合格的卷煙零售戶,只要嚴格遵守煙草專賣法律法規,自覺執行卷煙營銷政策,就是對控煙的最大支持。
二、卷煙零售“五不要”?
(一)不要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煙。《煙草專賣法》總則明確規定:禁止中小學生吸煙,勸阻青少年吸煙。不言而喻,法律規定就是讓未成年人遠離煙草,不能過早地染上吸煙惡習,以免影響學習和身心健康。因此,卷煙零售戶要把遵守這一規定,作為參與控煙行動的“必修課”。現實中,有的零售戶自認為:卷煙和其他商品一樣,消費對象可以不分成年和未成年,只要你付錢,我就給你賣煙。這種觀點顯然是錯誤的,也喪失了商業基本道德。古語道:君子生財,取之有道。作為零售戶,首先要認識到卷煙是特殊商品,不是誰想買就能買的大眾商品,銷售卷煙必須區分消費對象。在這方面,我們要向老外學習,學習他們零售卷煙的行規店柜。其次,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擺放“吸煙有害健康”、“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煙”標識牌,起到宣傳告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的目的和作用。再次,在實際經營中,堅決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煙,更不許將卷煙拆成零支出售給未成年人。因為現實中。有的零售戶為了賺錢,采用這一做法吸引未成年人購買零支卷煙,令學生家長氣憤、譴責。除此之外,零售戶要積極主動配合煙草、學校和家長,向未成年人宣傳“吸煙有害健康”相關知識,不向未成年人散發煙草宣傳品,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煙,牢固樹立零售終端良好形象。
(二)不要在中小學學校周圍經營卷煙。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校園周邊環境的好壞,對學生的成長進步影響很大。過去,由于專賣管理不嚴不細不深,導致許多中小學校周圍存在卷煙零售戶。由于商店距離學校近,一些中小學生出于好奇,常常背過老師和家人,用零花錢購買卷煙、吸煙,影響身心健康。中小學生吸煙違背了《煙草專賣法》立法宗旨,也損害了煙草行業和卷煙零售戶自身形象,肯定受到社會各界的譴責。近年來,隨著控煙履約和文明創建活動的深入推進,清理整頓中小學校卷煙零售戶,已成為專賣管理的一項主要內容。通過宣傳引導,依法清理,絕大多數中小學校周圍卷煙零售戶能積極配合專項工作,有的搬遷店址,遠離中小學校周圍;有的雖然沒有搬遷店址,但自覺退出卷煙零售經營。但目前,仍有個別零售戶,思想認識不到位,以種種理由阻撓清理整頓工作,引發不必要的糾紛和矛盾。為此,筆者認為,國家不是不允許零售戶開店經營,而是要求店主自覺遵守煙草專賣法律法規。如果在這一問題上想不通,心存僥幸,一意孤行,就不可理喻,令人痛心。所以,中小學校周圍零售戶一定要認清控煙形勢,順應控煙潮流,服從專賣管理,自覺遠離中小學校周圍,為凈化校園周邊環境做出積極貢獻。
(三)不要無證批發卷煙。卷煙經營分為批發和零售兩種。國家對卷煙批發和零售有著明確的界定。批發是指一次性銷售卷煙五十條以上(含五十條)。在專賣體制下,只有煙草公司具有卷煙批發資格,零售戶不能批發卷煙,只能從事卷煙零售業務。當前,隨著卷煙營銷市場化取向改革步伐的加快,卷煙市場貨源供應充足,個別經營大戶庫存增大,有無證批發行為,形成二次批發。這明顯超過零售業務范圍,擾亂了正常的卷煙市場秩序,也與控煙背道而馳。在此告誡經營大戶:不管自己貨源多少,銷量大小,都要遵守法律法規,不能從事卷煙批發業務。如果存在無證批發行為,肯定受到煙草專賣管理部門的依法打擊。
(四)不要違反卷煙明碼標價制度。煙草行業實行卷煙零售卷煙明碼標價制度,對規范卷煙零售經營,穩定市場價格秩序,提升零售戶經營利潤,起到了明顯作用,可謂深入人心,功不可沒,有目共睹。但近年來,由于種種原因,一些零售戶為了自身利益,公開違反明碼標價,相互“砸價”,惡意競爭,低價銷售卷煙,導致市場價格低迷,零售戶經營利潤下降,經營信心不足。這一問題引起全行業的高度重視,通過強化措施,治理成效明顯,得到廣大守法戶、中小戶的擁護和好評。所以希望廣大零售戶嚴格遵守明碼標價制度,做到有始有終,持之以恒。
(五)不要銷售假冒走私卷煙。假煙具有仿真性,暴利性和“劣根”難除性。吸煙有害健康,吸食假煙對身體健康危害更大。消費者對假煙深惡痛絕,有的零售戶公開承諾“假一賠十”,目的就是樹立店鋪信譽,提高顧客回頭率。走私卷煙偷逃關稅,沖擊國內卷煙市場,也是擾亂市場秩序的重要“禍源”。因此,打擊假冒、走私卷煙,既是煙草專賣法賦予專賣執法人員的神圣職責,更是控煙履約的重中之重。在日常經營中,廣大卷煙零售戶一定要守法經營,堅決做到不購假、不藏假、不售假,不銷售走私卷煙,用實際言行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消費者利益。
總之,控煙不是權宜之策,而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筆者相信,有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有控煙組織積的專業指導,有煙草行業的實際行動,有包括卷煙零售戶在內的全社會共同參與,控煙一定會順利推進,成效會更加明顯。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