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衛生總干事 Tan Sri Dr Noor Hisham Abdullah 表示,在對電子煙征稅之前,需要有適當的法規。
上月,Noor Hisham 博士在回應2021年煙草稅預算公告時表示,在沒有任何法規的情況下征稅將是困難的。“這是因為含有尼古丁的電子煙液體受到1952年《毒藥法案》的控制。”
消費稅按產品價值的10%征收,每毫升電子液體的稅率為40分。
馬來西亞財政部長東古拿督 tenku Datuk Seri Zafrul Abdul Aziz 宣布,將于2020年底對所有煙草產品和電子煙產品征收消費稅,現在已經生效。消費稅按產品價值的10%征收,每毫升電子液體的稅率為40?分。
此外,所有銷售免稅香煙的零售區和銷售點也對香煙和煙草產品征收了消費稅。此外,新香煙牌照的簽發已被凍結,而對發牌程序的新限制正在制定之中。
進一步的研究
在討論這些措施時,Noor Hisham 博士最近表示,衛生部應該在任何形式的稅收出臺之前就進行進一步的研究。他上月表示:“我們需要找出任何存在重疊的領域,無論是與現有法律存在沖突或相互矛盾的法律(在監管非尼古丁電子煙液體方面的《毒品法》)。”
“新的煙草控制法案必須緊急完成并提交議會。該法案目前正在司法部長辦公室審查中。現在對我們來說重要的是看看這個新法案。我們現在的重點是尼古丁監管,我們需要研究和完善如何實施這項稅收。”
明年四月將征收更多的稅費
稅收及相關措施現已通過,并于1月1日生效。此外,從2021年4月1日起,從國外進口或從免稅店購買的煙草產品將征收關稅和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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