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在實際工作中,筆者注意到有這樣幾個現象經常在持證入網不久的卷煙零售戶身上發生:一、剛持證不久就發生違法經營卷煙行為;二、隨意轉讓《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三、入網后很長時間都沒有訂購卷煙;四、尚不知道有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五、與例行檢查的煙草專賣執法人員發生強烈對抗;六、對卷煙經營常識知之甚少,卷煙經營手忙腳亂,不成章法。
經調查發現,造成以上現象出現的主要原因是我們對客戶的培訓服務沒有及時跟上。為此,筆者提出如下建議:
一、在持證前,要做好煙草專賣相關法律法規的初步培訓工作。
培訓目的:讓準持證卷煙零售戶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促進客戶在持證入網后與我們煙草行業共同遵守、共同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培訓方式:由煙草專賣行政管理部門對行政許可申請人進行集體或個別培訓,并對培訓進行測試,取得客戶守法經營承諾。測試要本著“便民、效率”原則靈活開展。
(一)對可以書面測試的申請人,進行書面測試;
(二)對不識字的申請人,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視頻播放,語音講解。
培訓內容: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及其《實施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三)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要在日后及時跟進。
二、在持證后,要對新入網客戶進行卷煙經營常識的初步培訓,
培訓目的:讓卷煙零售戶掌握卷煙經營的相關知識,促進其卷煙經營早日走上正規。
培訓方式:可以采用集體培訓與個別培訓兩種方式。
培訓內容:
(一)卷煙商品知識;
(二)卷煙庫存管理知識;
(三)卷煙訂貨流程,包括網上訂貨、網上結算等相關知識;
(四)卷煙陳列及卷煙品牌推介知識;
(五)卷煙品牌知識等。
“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與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三)符合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但筆者認為,我們煙草行業不光是要依法響應客戶的行政許可申請,更要本著“便民、利民、高效”的原則,為符合行政許可條件的客戶提供更加周到細致的優質服務,讓新入網的客戶深刻地感覺到“我辦了煙草證,就是煙草人!”只有這樣,才能更加有利于客我雙方“發展同向、工作同心、服務同步、利益同體”的“四同”境界早日實現,才能更加有利于“培育卷煙品牌的共同使命感”的早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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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