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煙草在線據《中廣網》報道 入圍“2012年度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名單正在“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網站進行公示,但是一項有關“中式卷煙”的入圍項目卻引發了控煙人士的強烈不滿,有專家認為這項煙草研究的成果是“如何讓香煙口感更好”,而這樣的研究就意味著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抽煙,專家認為如果將國家科學最高獎項頒給煙草總公司,就是與我國的控煙計劃和決心背道而馳。
登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的官方網站,可以看到“中式卷煙特征理論體系構建及應用”已經入圍科技進步獎的名錄,推薦單位是國家煙草專賣局。近日,控煙專家們正籌備向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提出異議。但是對于這樣的消息,中國疾控中心副主任、國家控煙辦主任楊功煥卻表示無法理解。
楊功煥:首先像國家這種獎是作為一種公益項目,他是要促進健康,促進社會發展,而中式卷煙加香,加添加劑,幫助大家更好的抽煙,從方向上,這個獎就不符合我們國家公益獎的范圍和方向。
科技進步獎有著一般獎項不可比肩的象征和指導意義,楊功煥認為,評價標準也應更加周全,但是此次入圍的研究項目卻是在改善煙草的口感上做文章,更與我國控煙的目標背道而馳。
楊功煥:國外對于煙草業尤其是卷煙,一直是要還它本來的面目。他會影響健康的,那么中國的卷煙卻總是弄出很多漂亮的煙盒,現在連煙氣這些也給出很漂亮的名字,這也叫創新點?那么他們不想想,他們這樣的評獎,這樣最后的結果是讓更多的人來相信這種卷煙,跟我們國家的整個的控煙的方向,是完全反其道而行之的。
其實,近期有關煙草和控煙的話題一直不斷,“京版控煙令”有屋頂就禁煙的嚴苛條例還處在熱烈的討論當中,當社會公眾以為控煙力度空前加大的時候,煙草企業的研究項目卻悄悄入圍國家科技進步獎名單。一邊是嚴苛的控煙處罰條例,另一邊卻是對煙草產業的最高獎勵,如此矛盾的政策該如何解讀?
其實,煙草企業并不是第一次入圍科技進步獎,在2010年度的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中,煙草就占了兩席。“煙草院士”謝劍平也因三度拿下國家科技進步獎或國家技術發明獎而順利當選院士。
為何國家科技獎項如此眷顧煙企,這樣的做法又是否妥當?對此,記者致電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但由于電話無人接聽,并未得到直接回復。但是記者查找了《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其中規定,技術進步獎項目應滿足:技術創新性突出、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顯著、推動行業科技進步作用明顯。按照此次入圍項目的表述,該項目“提升了產品質量和市場適應性,近三年累計實現新增銷售收入1735.74億元” ,確實帶來了非常顯著的經濟效益。
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公告的規定,入圍名單有40天的公示期,在此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布項目的創新性、先進性、實用性等持有異議,可以提出書面申請。楊功煥表示,不管最后評選結果如何,她都將會以個人名義提出實名質疑。
楊功煥:實際上是需要對這種煙草制品的管制,因為我們國家有食品安全法,所有的食品、化妝品如果要添加任何東西,都是需要提供證據的,現在煙草制品是游離于食品安全法之外,煙草制品它任何添加東西,宣稱有改進,宣稱對健康有好處,這些他必須提供證據,他現在沒有提供,就是煙草專賣局管,他們自己內部就做完了。
? 另一位長期致力于控煙的人士認為,“中式卷煙特征理論體系構建及應用”項目研究不僅直接違反了《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法》,還違反了我國簽署并生效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
該人士表示,《國家科學技術進步法》中規定:國家禁止危害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危害人體健康、違反倫理道德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活動。另外,《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對國家科學技術獲獎項目的宣傳應當客觀、準確,不得以夸大、模糊宣傳誤導公眾。獲獎成果的應用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安全和人民健康。
該項目本質上是通過加香、提高口感等方法構建所謂的“中式卷煙”,從而促進煙草消費。“研究成果的應用促使了卷煙的更大規模的流行,嚴重損害了人民的身體健康。”上述人士說。
該人士舉例說,美國法規規定,從2009年9月22日起,卷煙或其組成成分中不能包含除薄荷和煙草以外的任何人造或天然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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