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晶報》報道 12日,廣東省深圳市衛生計生委發布通告,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以下簡稱《控煙條例》),國家機關、學校、醫療機構等16類場所禁止吸煙。2016年12月31日之前,酒吧、歌舞廳等歌舞娛樂場所,和茶藝館、按摩、洗浴(包括桑拿、水療、水會、足浴)等休閑服務場所為限制吸煙場所。《控煙條例》規定,個人違例吸煙按情節輕重罰款50元、200元或500元;單位控煙不力最高罰款3萬元。
根據深圳市控煙辦及市衛生計生委聯合發布的《控煙執法工作指南(試行)》,在進行控煙執法的過程中,要有兩名以上控煙執法員到達控煙場所,向被檢查單位和吸煙人員出示執法證件,可以通過照片、錄音錄像等手段進行取證。
個人控煙執法流程規定,控煙執法員在禁煙場所發現吸煙人員,可以先拍照取證,再向吸煙人員出示執法證件,勸阻無效后可以要求吸煙人員出示其身份證,并提取復印件或先給照相。制作《違法行為認定筆錄》后,依法對違反《控煙條例》個人進行處理。
禁煙也有緩沖教育期
2014
3月1-7日為勸阻整改階段,以勸導為主不直接開罰。
各控煙執法機構對發現的吸煙個人進行勸導、警告。
對控煙措施不到位的場所應做好記錄,當場告知場所控煙負責人,整改完善控煙措施。
未來3個月設三集中處罰周
3月8日開始,交通、民航鐵路、文體旅游、市場監管、公安、城管及衛生部門七大控煙執法部門每月將確定一個集中行政處罰周。
第一個集中行政處罰周(3月8-14日),依據《控煙條例》處罰標準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第二個集中行政處罰周(4月14-20日),依法嚴格進行行政處罰;
第三個集中行政處罰周(5月19-25日)加強執法的同時要抓典型案例進行警示宣傳。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