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六安新聞網報道 一名六安籍煙販為謀取暴利,低價從河南省倒買中華牌香煙,然后販運到六安市舒城縣銷售,以此賺取差價。在其將香煙法網舒城的客運汽車上被民警查獲。近日,裕安區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并最終以非法經營罪對煙販定罪處罰。
被告人曹某,系六安市舒城縣人,從事香煙經營生意。在其與朋友交談中了解到,河南省駐馬店市一名煙草營銷戶銷售的中華牌香煙低于市場價,曹某便打起了倒賣中華香煙賺取差價的主意。2010年11月,曹某在沒有相關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從河南省駐馬店市購買硬盒中華牌香煙50條,其中48條賣給舒城縣“廣場老店名煙名酒”店,另外兩條送與他人。2011年1月3日,曹某又來到河南省駐馬店市購買中華牌香煙70條(20條硬盒中華牌香煙、50條軟盒中華牌香煙),在六安市汽車客運南站發往舒城方向的客車上,曹某搜購買的香煙被民警當場查獲。經鑒定,涉案香煙均為真品卷煙,非法經營數額合計為6142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曹某違反國家規定,無證經營卷煙,非法經營數額達61420元,屬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應予懲處。被告人曹某當庭認罪,結合涉案卷煙案值,酌情從輕處罰。案經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判處被告人曹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查扣在案卷煙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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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