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前天,店里來了一個業務員,推銷的是康師傅最新款盒面。他說:“咱這是名牌,價格又不貴,指定好賣!”
我打量樣品,發現跟電視廣告里的一模一樣,上面標著經典的“胖廚師”標志。不過,一旁的王叔看得仔細,他說:“你看這下邊,怎么是‘康帥傅’三個字啊?”
我一瞅,還真是,再看包裝箱上,也是康帥傅三個字,生產廠家也不是康師傅正廠。要是不仔細看,還真看不出是兩個品牌的方便面。
后來據消協工作人員介紹,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使消費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行為,是典型的“傍名牌”行為,屬不正當競爭行為。消協工作人員告訴我們,以后再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他們舉報投訴,工商局執法人員有權依法對其進行查扣。
想想銷售中,類似這樣“傍名牌”的商品推銷上門的還真不少。有模仿著名商標,使消費者誤認是著名商標而購買的,例如對于文字商標將一些著名品牌加上前綴或者后綴的,或者對于圖形商標,處心積慮地在細枝末節處處精心籌劃,而使消費者莫辯真假的,還有將文字圖標中修改一個字或字母的,還有借助同樣的圖標顏色擾亂人眼的......
更有的廠家,將著名的商標注冊成為自己的公司商號,混淆公司名稱與品牌名,使消費者誤以為著名的品牌就是這家公司生產的。也有的,給產品取個洋名,套上海歸的殼,以期獲得好的銷售。
還有一種,就是自己生產的產品,卻私自打上某某名牌廠家監制,似乎給人品質保證的感覺。
如此種種,都是對名牌和消費者的一種公然侵害,這種行為應當予以嚴厲查處。我們零售商更要從自身做起,提高保護名牌的經營意識,首先守住自己的誠信陣地,堅決與假名牌做斗爭,維護消費者和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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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