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jù)網(wǎng)易新聞報道 27歲的男生王楠(化名),因不滿室友于海在宿舍內(nèi)抽煙與之發(fā)生口角,繼而持刀將于海及其兩名同學砍傷。
北京朝陽法院近日以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王楠有期徒刑1年4個月,并予賠償。王楠供稱,事發(fā)當晚他在學校宿舍里休息。當時,于海在自己床鋪旁的桌子上玩電腦游戲。“他當時在抽煙,我讓他把屋門打開,他一直沒打開屋門,我就罵了他一句。”王楠稱,于海聽見后,就通過語音軟件從別的宿舍叫了3個人過來。隨后沖突中,王楠將多人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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