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監察長辦公室(OIG)發布的一份報告稱,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可能會對有向青少年銷售煙草和其他違法行為的煙草零售商采取更強有力的執法行動。
作者分析了FDA近十年來通過該機構的煙草零售商合規檢查計劃對供應商進行檢查的程度和性質,以及對供應商采取的執法行動。
監察長發現,從2010年到2019年,FDA進行了100多萬次檢查。截至2020年,全國74%在營業的零售商至少檢查了一次。FDA幾乎總是會在發現違規的12個月內對零售商進行檢查。在一些州,檢查活動與社區的社會經濟條件相關,這引發了FDA及其承包商如何選擇零售商進行檢查的問題。
總的來說,FDA對違反煙草法律法規的零售商采取的行動是符合其政策的。
然而,有違規歷史的零售商往往不會受到最嚴厲的執法行動。FDA僅對有違規歷史的零售商收取了9%的民事罰款(cmp),而對違規較少的零售商則收取了60%的民事罰款(cmp)。此外,在我們的樣本中,可能受到無煙銷售訂單的零售商通常沒有收到訂單。
然而,監察長沒有確定FDA對減輕因素的考慮或行政法法官的行動在這些結果中發揮了多大作用。
在報告中,監察長建議FDA在對有違規歷史的零售商采取執法行動時,對零售商過去的違規行為給予更大的重視,并根據社區的社會經濟地位確定檢查活動的變化是否適當,以及它在多大程度上符合FDA保護弱勢群體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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