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Вечерний Бишкек8月31日報道,自9月1日起,吉爾吉斯斯坦將對一系列產品實行強制性消費稅標記。
據國家稅務局新聞處報道,生產商和進口商將被要求對若干商品進行消費稅標記。
根據該局的規定,自9月1日起,以下幾類商品必須標記消費稅標記:
·煙斗煙草、卷煙煙草、鼻煙和水煙(不包括用于生產煙草制品的原材料),這些商品歸類于商品編碼TNVED 2403;
·潤滑油、其他油類、含有石油或從瀝青礦物中提取的石油制品的添加劑,這些商品歸類于商品編碼TNVED 2710197100-2710199800和3811210000。
稅務局特別指出,自強制性消費稅標記實施之日起,提供未標記的此類商品將在六個月后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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