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Boerse Frankfurt 11月21日報道,德國巴伐利亞州法庭駁回了菲莫國際(PMI)提起的訴訟,此前該公司被地方法院禁止宣傳煙草危害信息活動,但后面其對法院提起了訴訟。
11月20日的庭審中,慕尼黑市行政法院明確表示,法律同樣禁止間接的煙草產品廣告。
菲莫國際生產萬寶路等卷煙,也生產如 “IQOS” 之類的新型煙草設備。該公司在其廣告中明確指出,卷煙煙霧中含有超過90種已知的致癌物質,并強調戒煙為最佳選擇。同時,公司也提醒消費者,盡管尼古丁袋、電子煙或加熱煙草產品可能相對較少危害,但它們并非完全無害,同樣具有成癮性。
因此,巴伐利亞州將此次宣傳活動定性為未經批準的煙草廣告,并已撤下相關照片,同時警告該公司可能面臨高額罰款。
法院面臨的關鍵問題是,一家煙草制造商開展的宣傳活動,在提及危害較小的替代品時,是否屬于巧妙的營銷手段,從而已經落入煙草廣告禁令的范疇。主審法官在庭審中援引常見判例表示,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包括間接廣告或形象宣傳活動,都在全面禁令的范圍之內。如今的判決遵循了這一原則。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