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N.News 2月6日報道,韓國政府將從11月開始要求煙草制造和銷售商定期檢查煙草中的有害成分,并詳細公開檢查結果。
韓國保健福祉部和食品醫藥品安全處在6日公布了《煙草有害性管理法》實施令和實施細則草案,該法要求在煙草上市后一個月內進行有害成分檢測。煙草制造及進口銷售商需每兩年檢測其產品的有害成分含量,并將結果提交食品醫藥品安全處,向全國公眾公開。電子煙煙油和加熱煙草設備也被納入檢查范圍。
根據新制定的實施令和實施細則,煙草制造及進口銷售商需在法律實施日起三個月內進行現有產品的有害成分檢測,并于之后每兩年的6月前再次申請檢測。
煙草制造商在獲得檢測結果后15天內需將其提交給食品醫藥品安全處處長,而食品醫藥品安全處長將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在官方網站公開有害成分的信息,及其毒性和致癌性等詳細內容。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