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亞洲新聞網報道,從4月1日起,馬來西亞將不再允許商店公開展示煙草制品。
此舉符合2024年《公共衛生吸煙產品控制法》(第852號法案),該法案禁止在餐館和零售店展示吸煙產品。相反,它們必須放在封閉的櫥柜里。該法案于2024年10月1日生效,包括關于注冊、銷售、包裝、標簽和禁止在公共場所吸煙的規定。該法案還包括禁止在零售店展示所有煙草和電子煙產品。
吉隆坡、檳城和雪蘭莪州在事先通知商店此舉后,準備于4月1日實施禁令。
檳城衛生委員會主席Daniel Gooi Zi Sen(人名)表示,本州衛生部將對攤位進行監控,以確保他們不會在零售店展示吸煙產品。他說:“個人可能被處以500馬來西亞林吉特(112美元)至30000馬來西亞林吉特(6744美元)的罰款,而機構可能被處以高達300000馬來西亞林吉特(67,438美元)的罰金或監禁。”
執法人員還將針對偽裝成玩具或通過自動售貨機和在線平臺銷售的產品。他說:“零售商只能使用指定的招牌來顯示卷煙或電子煙產品的供應情況和價格。某些專賣商店可以展示吸煙產品,但是必須突出警告標志。”
第852號法案于去年10月在憲報上公布,但是衛生部批準了一段寬限期,直到4月1日才能全面執行。Daniel Gooi Zi Sen說,檳城衛生局也在10月至1月期間為貿易商和企業舉辦了宣傳活動。
艾倫編譯自《國際煙草期刊》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