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煙零售屬于實體經營范疇。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一個基本條件是:需擁有與住所相獨立的固定經營場所。因此,有了店鋪就得為其起個名字,并掛上招牌。
在農村市場,由于條件限制,仍存在有店無招牌的情況,這并不罕見。但在城鎮市場,店鋪招牌則像一道亮麗的風景線,不僅美化了街道,還吸引了消費者的目光。招牌起到了廣告宣傳、增添人氣、促進銷售的特殊作用。
然而,在日常經營中,我們也應看到,有個別卷煙零售戶在供貨商的誤導和資助下,隨意更換店名和招牌,甚至添加廣告法所禁止的內容,從而引發麻煩,影響正常經營。為此,筆者總結了店鋪招牌的“四不亂”,希望引起卷煙客戶特別是新辦證戶的注意。
一、不亂起名
店名與人名相似,既可以自己起名,也可以請他人起名,但兩者也有所不同。人名可以重復,可以有曾用名,而店名則具有商業化特征,必須符合相關規定,不能隨意起。現實中,有的辦證戶不了解這一規定,提前起了店名并制作了招牌,但在申請營業執照時卻遇到麻煩,所取的店名要么不符合起名規定,要么與他人的店名重復,導致系統不予通過。最終只得重新起店名、換招牌,既花了冤枉錢又浪費了時間。
一般情況下,店名猶如注冊商標,好的店名能給人留下深刻印象。在此建議大家:在開店起店名或更換店名時,最好先在市場監管辦證平臺進行查詢和試填,確保名稱通過后再確定下來。如果未通過,也不要怕麻煩,中國漢字組合成千上萬,相信總有一個適合你的店名。對于農村店鋪而言,如今管理也日趨精細,要求一店一證一招牌,以便于市場監管和營銷服務。但對招牌的制作形式并不做統一要求,比如有的鄉村食雜店因位置偏僻、經營面積小,沒有必要制作燈箱式招牌,有的用木牌書寫店名,有的用條幅印字,這些都可視為招牌。
二、不亂制牌
雖然店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發揮創意設計招牌,但招牌的尺寸和樣式會受到當地市政管理規定和建筑物自身條件的限制。例如,某些城市的街道管理規定會對招牌的高度、寬度以及突出長度做出具體要求,以確保街道整體的美觀和安全。同時,店鋪所在建筑物的外立面結構、屋檐大小等因素也會對招牌尺寸產生約束。因此,在制作或更換招牌時,必須符合當地市政管理對于店鋪招牌設置的具體要求,包括招牌的尺寸、位置、風格以及與周邊環境的協調性等方面。此外,如果招牌名稱涉及商標使用,還需考慮商標的使用規則,避免侵權等法律問題。
如何讓店鋪招牌符合相關規定呢?一是要準備好相關材料,包括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身份證明(個人經營的店鋪需提供店鋪所有者的身份證;法人單位則需提供法人的身份證明)、租房合同復印件(證明店鋪的租賃關系以及使用合法性)、門頭效果圖(標注好招牌的尺寸、材質、顏色等詳細信息)、商標注冊證或商標授權協議(如果招牌上涉及商標)等。二是要前往相關部門申請審批,多數地區需要向城管部門或城市規劃部門提出申請,提交準備好的材料并填寫審批表格。有些地區還支持網上辦理,可登錄當地政務服務網按照系統提示提交相關資料。三是要配合現場勘驗,相關部門收到申請后會安排工作人員進行現場勘驗,檢查店鋪位置和招牌設置位置等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四是要等待審批結果,一般在提交申請后的幾個工作日內(具體時間因地區而異)相關部門會完成審批,并通過電話、短信或系統反饋方式通知申請人審批結果及后續步驟。五是要領取許可證或審批文件,并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要求進行施工。六是施工完成后需報備相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整個招牌制作手續才算完成。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對于制作或更換招牌的手續要求可能會有所差異,具體辦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建議提前咨詢當地相關部門。
三、不亂改名
商店的店名字號一旦確定下來,就不得私自變更。因為店名字號是營業執照上的重要登記事項,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嚴格約束。如果私自變更店名字號,可能會面臨行政處罰。同時,店名字號與營業執照不一致也會使消費者對店鋪的合法性產生懷疑,進而影響店鋪的信譽和生意。在一些商務合作或交易中,對方可能會因店名字號與營業執照不符而對店鋪的資質產生疑問,從而影響合作或交易的順利進行。
如果想要變更店名字號,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申請和辦理。一般來說,個體工商戶需要攜帶相關材料(如營業執照正副本、身份證等)到當地工商局填寫《個體工商戶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并經審核通過后領取新的營業執照。企業則需要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企業申請變更登記注冊書》等文件材料。營業執照上的字號名稱是店鋪的合法標識,必須確保招牌字號與營業執照保持一致。當然,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合理情形下,招牌中可以適當簡化企業名稱,使用字號部分來突出顯示店鋪名稱,但絕不能引起誤解。
四、不亂加“煙草”內容
過去,在零售終端曾發現極少數零售戶為吸引消費者眼球,有意在店鋪招牌上添加“煙草專賣”、“中國煙草”、“煙酒批發”或卷煙商標文字圖案等。此外,在招牌上也不得出現“香煙風味醇和、口感上乘”等類似詞語。這些內容是明令禁止的,一經發現將責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市場監管部門和煙草執法部門將聯合執法,依法取締違規招牌。
目前,我國全面禁止戶外煙草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煙草廣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公益廣告,宣傳煙草制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這一規定旨在減少煙草廣告對公眾的影響,尤其是保護青少年免受煙草廣告的誘導,從而降低吸煙率,維護公眾健康。
總之,招牌無論大小、檔次高低,遵守規矩都至關重要。作為卷煙零售戶,在給店鋪起個好名字的同時,必須嚴格遵守廣告法和煙草法規,按要求制作、安裝招牌。如果招牌因風吹日曬、陳舊破損需要更新,或者要變更店名字號,首先應變更營業執照、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確保證照、招牌信息一致;其次要接受當地市場監管、城管部門的監管,確保招牌尺寸、大小及內容合法合規,一次到位,避免不必要的返工與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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