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中國政府頒布了《電子煙管理辦法》,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世界衛生組織對此表示歡迎,并期待著該政策在2022年5月生效后能夠得到有力執行。
電子煙的監管應是綜合的控煙策略之一。世衛組織建議,只要電子煙的生產、銷售和流通未被禁止,成員國就應采取合適的監管措施,以實現以下關鍵目標:保護公眾免受潛在健康風險的危害,防止任何有關電子煙的未經證實的健康說辭,保護控煙工作不受商業利益的影響。
電子煙對其使用者是有害的,并可能對其周圍的人也產生危害。電子煙在公共場所的使用會讓公共場所禁煙的執行愈加困難。而且,兒童和青少年使用電子煙尤其有害。兒童和青少年接觸尼古丁會給其大腦發育帶來長久的損害,還可能讓他們對尼古丁上癮。此外,使用電子煙、即使是嘗試性使用電子煙的兒童和青少年,以后吸卷煙的可能性也增加了一倍多。電子煙企業為使其產品能夠吸引青少年,通過各種口味、誘人的包裝以及其他形式的廣告和促銷手段,力求把這些產品宣傳為時尚的標志。
回過頭來,需要我們銘記的是,保護青少年的最有效措施遠不僅限于對電子煙加以監管,還應實施中國通過批準世衛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WHO FCTC)所承諾履行的所有以證據為基礎的煙草控制措施。還要記住的是,煙草業永遠不會停止通過讓他們的產品變得對孩子們更可及、更可負擔以及更有吸引力等方式來吸引新的消費者。
在中國,煙草使用仍是導致非傳染性疾病最主要的危險因素之一。世衛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第5.2條要求各締約方實施有效的措施,以防止和減少煙草消費、尼古丁成癮以及煙草煙霧暴露。政府可以通過以下措施來有效保護公眾健康,尤其是年輕一代的健康:
提高所有煙草制品和電子煙產品的消費稅,并確保增加幅度超過通貨膨脹和收入的增長幅度,從而使煙草不會像一份學校午餐一樣便宜;
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煙和并禁止使用電子煙,以保護人們免受二手煙霧的危害,讓公共場所吸煙的現象在社會上不再隨處可見;
要求這類產品包裝上要有大幅的圖形健康警示,以有效告知使用這些產品的后果,且使其包裝對青少年不具有誘惑力;以及禁止各種形式的煙草制品和電子煙的廣告、促銷及贊助。
如果上述所有措施都能夠得以實施并有力執法,我們的下一代就能夠得到有效的保護,免受這些有毒產品的危害。
我們期待著中國在實施上述措施方面取得更多進展,以最終實現“健康中國”的目標。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