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最嚴控煙條例即將施行。近日,珠海市衛生健康局網站發布《珠海經濟特區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出,室內公共場所和10類室外公共場所擬禁止吸煙,包括電子煙在內,違者最高罰款500元。
這一消息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討論。
廣泛征求意見? 20余次修改
據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珠海市衛生健康局把控煙工作作為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現代化國際化經濟特區、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和健康城市、鞏固國家衛生城市的重要內容來抓。在起草的過程中,廣泛征求意見:征求了各醫療衛生單位、市愛衛會成員單位、各區愛衛會及各有關單位意見和建議。先后組織召開了市愛衛辦成員單位、餐飲行業協會代表、旅游酒店行業、商貿流通企業聯合會等多場座談會。通過健康珠海微信公眾號發放《2023年控煙立法線上問卷》,隨機抽取15-60歲珠海市常住居民進行吸煙與二手煙暴露情況問卷調查,收回問卷2985份,為控煙立法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在此基礎上,經過20余次修改,然后公開征求意見。
公共場所全面禁止吸煙
征求意見稿中明確“吸煙,是指使用電子煙、持有點燃或者加熱不燃燒的煙草制品”,從而將電子煙納入禁止范圍。
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公眾可以進出的場所或者工作使用的場所,包含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煙。其中“公共場所的室內區域禁止吸煙”。
此外,“主要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學、培訓、活動服務的機構、場所的室外區域”、“醫療衛生機構、文博單位、公園、旅游景點等場所非吸煙點的其他室外區域”、“海濱沙灘、海濱浴場、情侶路沿線綠道及人行道”等10類室外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個人違反規定:最高罰款500元
個人違反規定,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可以處五十元罰款;拒不改正的,處以二百元罰款,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情節嚴重的,處以五百元罰款。
條例明確了禁止吸煙場所經營者、管理者的控煙義務,對吸煙者、煙草制品經營者也規定了相應義務,還賦予社會公眾的監督和投訴舉報權,涵蓋了各類社會主體。禁止吸煙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未履行規定義務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通報批評并處以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公民:可行使三種控煙權利
根據征求意見稿,如市民發現違反《珠海經濟特區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的現象,任何人都可以行使以下權利:
(一)要求吸煙者立即停止吸煙;(二)向禁止吸煙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投訴,要求該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勸導吸煙者停止吸煙;(三)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
市民對此表示支持
什么是“最嚴控煙條例”?簡單來說,就是限制公共場所內吸煙行為的條例。早在2011年出臺的“控制吸煙條例”、2015年出臺的“禁煙令”等規定已經涵蓋了公共場所的吸煙禁止,但這些規定執行起來效果并不盡如人意,吸煙場所仍然隨處可見。在這種情況下,珠海市政府提出的“最嚴控煙條例”更具有打擊力度:任何室內公共場所、餐廳等場所劃分為禁煙區和吸煙區,吸煙者必須在吸煙區,并設置合理的吸煙設施。對于違反規定的行為,將會被罰款。
針對這一條例,《珠海日報》進行了調查報道。據報道,市民對于這一條例表示了明確的支持,認為這一條例有利于保障廣大市民的健康,特別是對于禁煙區域的規范,可以有效地減輕二手煙對未成年人健康造成的危害。同時,該條例也將有利于打擊不文明行為,提升公共場所的文明程度。
但是,也有部分市民對于“最嚴控煙條例”持有負面態度。他們表示,這一條例限制了吸煙人士的權益,如此“針對吸煙者”的規定并不合理。一些餐館老板也表達了不滿的情緒,認為這一條例將會對他們的生意產生不利影響。
然而,讓我們還需從國家層面上分析這一條例的意義。中國是全球最大的煙草消費國,據統計,每年有約1500萬人因吸煙而病亡,其中25%為二手煙受害者。為此,中國政府早在2014年就發起了“全民禁煙”行動,將吸收信息、養成好習慣并鼓勵戒煙作為關鍵手段。然而,這項行動的效果并不理想,各地區各企事業單位并沒有積極支持和執行,而珠海市政府發布的“最嚴控煙條例”,恰恰就在此背景下揭示了重要的意義。也就是基于良好的口碑和走在行業前列的信念,為市民、為公眾的身心健康安好保駕護航。
總的來說,珠海市政府發布的“最嚴控煙條例”,在為實現“國家全面禁煙”的目標做出了積極貢獻的同時,也有利于提高市民的健康素質,營造文明、清潔、美好的城市環境。當然,在制定條例的過程中,也需要顧及各方面的利益,做到科學合理、執法嚴格,通過合理的處罰來推進規定的執行力度,讓這一條例的效力得以最大化,真正達到保護公眾的目的。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