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0日,新修改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將正式實施,新條例對原來的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下列公共場所”第一項刪除了飯館、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5處場所。條例第二條列舉的適用范圍,在業內俗稱“7類28種”,以后將成為“7類23種”。很多人就此認為,以后餐廳、酒吧就不禁煙啦。
對這種誤解,專家給出了明確的解釋,首先《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主要針對衛生管理,并非公眾日常認知中的所有公共場所。該條例更多是規范衛生許可和監督管理,而不是專門的控煙法規;其次,《實施細則》中的禁煙規定本身就缺乏相應的處罰措施,更多是只具有倡導性質。
目前全國各地在進行控煙執法時,其實主要依據的還是當地制定的控煙法規,而不是這個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例如上海的控煙執法依據的就是2010年實施的《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該《條例》自2010年實施以來歷經兩次修訂,分別于2017年施行室內全面禁煙,并于2022年將電子煙納入公共場所禁煙范圍。相關數據表明,上海市成人吸煙率自控煙立法以來已下降7.7個百分點,連續13年呈持續下降趨勢。不少市民表示,如今,室內吸煙的人已經明顯減少,但餐廳、公共樓道禁煙仍比較難。
實際上為了明確衛生監督管理的具體范圍,這次《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刪除的5類場所,也主要是餐飲服務類場所。那么,這類場所禁煙難的癥結又在哪里呢?
餐飲服務類場所禁煙難:取證難!
近期,演員徐嬌的一次餐廳遭遇引發網絡上的熱烈討論。徐嬌發文稱,她在湖南長沙一家餐廳勸阻一名男士抽煙時,對方表示“這里又沒有貼禁煙標志”。在徐嬌試圖拍視頻留證時,該男士搶走其手機,并直接把煙頭扔在了她的飯碗里。此事迅速登上熱搜榜,不少網友表示,“室內抽煙就算沒有明文規定的地區,也應當有基本禮貌”,也有一些人認為,在沒有張貼禁止吸煙標志的場合中,“為什么不能抽煙”。
還有有不少網友表示,自己也曾在餐廳、飯店、賓館等室內公共場所深受二手煙困擾,但靠個人勸阻收效甚微,這些經營場所的服務員除了勸阻之外也沒有其它更好的措施,如果吸煙者不聽服務員也很無奈,甚至還有一些室內公共場所的經營者會縱容抽煙行為。
為什么會產生這種情況呢?
對餐廳服務員來說,發現顧客吸煙不會在第一時間去勸阻,大部分是因為兩個原因,一是擔心勸阻抽煙以后,會招致客人的差評,影響店內生意;另外因為抽一根煙的時間較短,有時候沒來得及提醒,客人就已經抽完了。所以通過讓服務員去勸誡抽煙人的方法,效果并不理想。
現在不少城市都有針對不文明行為的“隨手拍”等網絡小程序,在現實生活中,也有不少人通過小程序將餐廳內有人吸煙的情況投訴至相關部門,但這種情況雖有成效,卻很難取證。因為在實際查處中,顧客吸煙行為具有即時性,當執法部門接到舉報趕到現場時,吸煙者已經離開,取證環節存在難度,證據不足,執法機關就難以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室內公共場所禁煙難:執法難
網友中大部分人都表示不愿意當面勸阻抽煙的人,主要是出于安全考慮。他們擔心勸阻吸煙者可能會引發沖突,有些吸煙者可能還喝了酒,或者處于情緒不佳的狀態,在被勸阻時可能產生過激反應,為了避免自身受到傷害而選擇沉默。但是,如果向相關部門舉報室內吸煙的行為,又會碰到執法難的境遇。
對執法人員而言,一方面,取證難度大,吸煙都是在短時間內發生,等執法人員趕到時,證據可能已經消失;另一方面,執法人員數量有限,執法范圍卻很寬泛,很難做到全面覆蓋。
有時候大家都說控煙難,并且報怨控煙法規不嚴格,其實難點真不在立法,比如,上海市的控煙條例就明確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連電子煙也不放過,并且上海對違法吸煙的執行手段和措施已經走在了全國的前列,即便如此,仍然有不少市民表示,餐廳、公共樓道禁煙難,這也從很大程度上說明控煙難,更多的難點在具體取證和執行層面。
相關方面的專家也表示,嚴格的室內禁煙規定并非要制造吸煙人群和不吸煙人群之間的對立,而是致力于打造一個更加和諧、健康、清朗的社會公共環境。為了更好地解決控煙難點,可以不斷更新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比如可以更加明確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內全面禁煙,并確定執法主體,此外,還應加大監督管理力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大對違反禁令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于屢教不改者依法予以嚴懲;另一方面,要建立有效的舉報獎勵制度,激發群眾的積極性,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還可以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引導餐飲、娛樂、酒店等相關行業協會制定自律規范,要求會員單位嚴格遵守室內禁煙規定,通過行業內部的自我約束、互相監督,共同推動整個行業的禁煙工作落實;還可以發動社區積極組織各類控煙活動,將學校、家庭、社區的力量匯聚起來,形成全方位推動室內禁煙的合力。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