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上能吸電子煙嗎?很多旅客存在這樣的疑問,答案是不能。10月13日,廣州鐵路公安處珠海車站派出所民警便依照《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對在高鐵上吸電子煙的旅客梁某處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據珠海車站派出所所長潘康詠介紹,當日,旅客梁某乘坐由北京西開往珠海的G65次列車,在列車行進到漯河西至信陽東區間時,因為煙癮發作,來到15至16號車廂連接處吸電子煙,乘警發現后立即予以制止,并移交給列車終點站的珠海車站派出所處理。
面對民警的詢問,梁某辯解自己抽的只是電子煙,不會給高鐵造成危害,在民警給梁某宣讀了相關法律條文后,梁某才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
最終,警方根據《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第(四)項和第四十五條之規定,給予梁某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高鐵上的禁煙標識。 通訊員 供圖
鐵路警方提醒廣大旅客:《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條明確禁止在禁止吸煙的列車上、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或者能夠產生煙霧的香煙替代品。所以,無論是傳統煙還是電子煙,所產生的煙霧都極易引起高鐵列車煙霧報警,危害鐵路安全,廣大旅客一定要摒棄僥幸心理,文明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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