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關于電子煙監管法律即將出臺,各地不斷傳來工商、煙草局等到電子煙店面進行摸牌工作。
本月底,濟南市煙草專賣局(公司)黨委書記、局長、總經理楊忠武在大型電視問政節目《作風監督面對面》的錄制現場中,回答市民表示:“目前全國人大正在出臺對電子煙監管的法律,估計明年上半年差不多會出臺”。
從2020年開始,電子煙行業的資本開始大范圍撤出,有人聞到了火藥味。敏銳的察覺到了,一個行業大火,必將受到各方擠兌。有人選擇及早的止損,有人在默默觀察,大多都不敢輕易入局。
從悅刻的赴美上市到電子煙參照煙草監管,短短幾個月的時間讓電子煙行業經歷了過山車,一片哀嚎。3月22日必定是難忘的一天;已然成為行業里程碑的一天。
隨之而來的就是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煙草專賣局研究起草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在附則中增加一條:“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本條例中關于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p>
消息一出,電子煙行業轟然一驚!該消息究竟利空?還是利好?一切可由市場說了算。
5月2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在北京發布《中國吸煙危害健康報告2020》。與2012年原衛生部發布的舊版報告相比,《報告2020》新增加了電子煙的健康危害章節,指出“有充分證據表明電子煙是不安全的”。
此報告一出,網絡負面新聞滿天飛,據某洞連續5個月業績調查,店主們的月收入持續下滑,行業冷淡。
店主們猜測可能是相關部門對線下電子煙渠道和品牌的統一摸底調研,可能意味著線下渠道規范化很快到來。
那么,國家煙草局將出什么樣子新政呢?
一、電子煙或將征稅?怎么個征法?向誰征稅?
目前我國實行的是從價從量混合且分級的稅收制度。傳統煙草行業稅費主要包括七稅費兩專項,分別是煙葉稅、消費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進口關稅、 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以及以稅后利潤為基礎上繳的國有資本收益和專項稅后利潤。
熟悉煙草行業的人應該知道,中國煙草每年有將近萬億的稅收,這其中主要以增值稅(17%)和消費稅(30%~56%)為主。
而不管是按照甲類還是按照乙類卷煙來算,在推到消費者面前以前,電子煙的成本至少將提升36%。
目前主流電子煙的煙彈,售價約為每盒(3顆)100元;品牌商的最高級代理的進貨價格,普遍為售價的50%~55%;品牌商的生產及代工成本約為售價的25%~35%。
假設電子煙按照最小提升計算,則需要多繳納約占新零售價總額36%的消費稅,即一盒零售價為100元的煙彈大概需要多繳納約36元的稅。
這36元是向誰征?電子煙企業?經銷商?還是消費者?不過不管如何最后可能最終都是嫁接到了消費者。
二、美禁止快遞郵寄電子煙,國內或將禁止快遞郵寄電子煙?
21日訊,USPS美國郵政局將于10月21日發布禁止電子煙郵寄的最終規則。此舉或加速我國電子煙政策的落實情況,小編覺得國內電子煙極有可能跟隨美國的政策,禁止郵寄或采取許可郵寄。
既然線上都禁售了,電子煙快遞監管還會遠嗎?
根據煙草專賣法規定,煙草制品是可以郵遞的,但必須滿足以下幾點:
2、不得通過網絡銷售。
2017年,國家煙草專賣局制定下發了《關于開展新型卷煙產品鑒別檢驗工作的通知》,將iQOS、GLo、Ploom、Revo四種類型的新型卷煙產品納入卷煙鑒別檢驗目錄。并且從送檢的iQOS“煙彈”樣品成分進行了鑒別檢驗,從中檢出含有煙草特征性成分。此四類加熱不燃燒產品被定為非法產品。
目前國內電子煙,加熱不燃燒產品(四川中煙基本屬于店面體驗)倒是可以郵寄,但是國內沒有合適的產品。
霧化電子煙的,目前政策不明朗,各地執法不一,幾乎所有電子煙店主并未辦理煙草銷售許可證,原則上只能郵寄相關煙具。煙彈、煙液成分復雜無法做到精準管理。
而電子煙屬于易燃易爆品,部分快遞公司也將電子煙列為違禁品。
三、電子煙的銷售許可牌照等問題
不過可以肯定都是:迫于“未成年人吸煙”問題的嚴峻性,電子煙快遞相關問題一定會有規定出臺,監管和審核必會加強。
最重要的一點是,電子煙是劃歸傳統煙草體系還是新型煙草體系?
目前來說,含有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極可能需要煙草零售許可證。其實目前很多品牌的門店經營者也都申請了煙草零售許可證,只要門店合乎法律規定,申請并不復雜,管控有兩條:像未成年人的聚集區(學校等)500米內不得取得許可證;已經取得許可證后在200米以上再設立第二家。
昨日有店主向我們反映了他的店面收到了當地煙草局的通知,要求搬離或閉店。經過店主了解得知,店面距離學校過近,但店主的店面周邊有卷煙店鋪離的更近。煙草局表述將來巡查會越來越多,還是早做打算。店主表示很無奈,告知我們只能只能選擇閉店清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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