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龍華區檢察院以被告人楊某、楊某甲、古某、胡某、郭某、黃某、吳某、袁某等8人涉嫌販賣毒品罪向法院起訴,同時以洗錢罪對楊某、謝某某(提供微信賬戶給楊某接收轉移販毒贓款)提起公訴。
該案系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列管以來,我省破獲的合成大麻素毒品數量最大的刑事案件。
繳獲合成大麻素物質1157克
2020年初,楊某、楊某甲為了非法牟利,先后在鹽田區、龍華區兩地出租屋內,勾兌含有合成大麻素的電子煙油,并配上煙桿包裝成電子煙后,通過社交軟件進行販賣。
其中,古某、胡某、郭某、黃某、吳某、袁某、溫某(另案處理)等人均在從楊某、楊某甲處購買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頭電子煙”后,按每瓶(5ml)約人民幣400元至800元不等的價格在網絡上進行銷售,并通過第三方平臺下單配送。
2021年11月,公安機關在楊某、楊某甲專門用于勾兌存放毒煙油的地方,現場查獲了煙桿、煙頭嘴、煙油、液體瓶、白色固體粉末、塑料透明瓶子、溶劑等大量物證。
經鑒定,白色粉末為合成大麻素粉末,凈重1054.48克,棕色液體為合成大麻素濃縮液,凈重103.04克。
根據他們的勾兌方式,如此大量的原料能勾兌“上頭電子煙”4.3萬多支,販賣價格高達2000多萬。如果流入社會,后果不堪設想。
警惕混入合成大麻素的電子煙
合成大麻素是一系列具有類似天然大麻素作用的人工合成物質。吸食合成大麻素能產生比天然大麻更為強烈的快感,而且也更加隱蔽。這導致合成大麻素迅速蔓延,已成為新精神活性物質中涵蓋物質種類最多、濫用也最為嚴重的家族。
2021年3月15日,公安部、衛健委和藥監局聯合發布《關于將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和氟胺酮等18種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的公告》,明確從2021年7月1日起,對合成大麻素類物質等18種新精神活性物質進行列管。
合成大麻素制品形態多樣,有香料、花瓣、煙草等,隨著電子煙的泛濫,打著“合法上頭”幌子的合成大麻素煙油成為了主要的濫用形式。
合成大麻素類物質,是我國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質,販賣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頭電子煙”,涉嫌販賣毒品罪,將會面臨法律的制裁,禁毒君也提醒各位大小朋友,抽煙一點也不酷,而吸食涉毒香煙、電子煙,不僅損害自己的身體,還會違反法律,從而受到嚴厲的處罰。
2025中國雪茄(四川)博覽會暨第七屆“中國雪茄之都”全球推介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