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大利亞政府開展了打擊非法電子煙的行動,加強對電子煙產品的控制。
根據澳大利亞1989年頒布的《治療用品法》,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在澳大利亞被作為藥品進行監管。不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受地方法規監管,成年人通常可以合法購買。
按照規定,澳大利亞的藥店只能向持有醫生處方的消費者銷售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吸煙者在咨詢醫生后,可以獲得購買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的處方,用于戒煙的目的。煙草零售商向消費者出售含尼古丁的電子煙是違法的。實際上,各種電子煙產品在澳大利亞的許多零售店里很容易買到。政府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這些零售商隨意向未成年人提供電子煙產品。
澳大利亞衛生和老年護理部部長馬克·巴特勒表達了他的擔憂:“電子煙正讓我們的下一代對尼古丁產生依賴。這對澳大利亞煙草控煙工作構成了很大威脅。”
岑品品編譯自lexology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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