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塔斯社9月5日報道,保加利亞議會在二讀和終讀中通過了一項法律草案,禁止18歲以下兒童使用和購買電子煙。同時,草案還支持在廣播和電視上禁止電子煙廣告。
該法案不僅規定了禁止銷售電子煙,還包括對無煙煙草制品、加熱煙草制品、煙草加熱系統、電子煙消費系統及其香精和煙油的廣告禁令。此外,法案規定禁止在廣播和電視中使用與電子煙相關的商標和名稱元素進行廣告宣傳。
議會成員在討論中表示,“這項立法旨在保護18歲以下兒童的健康,限制電子煙和其他非煙草制品的使用、銷售和廣告。此類產品的來源大多不明,未能對其使用進行限制會促使更多內容不明的新產品出現,大多數情況下,使用此類產品會導致各種疾病,并增加對吸煙的興趣,帶來一系列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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