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總理拿督斯里安瓦爾表示,過去三年,政府從電子煙和電子煙產品中征收了1.831億令吉(約合人民幣2.99億元)的稅收,這些產品包括含有尼古丁或不含尼古丁的電子煙。
從稅收總額來看,2021年至2024年,含有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征收了1.03億令吉,剩余的是不含尼古丁的產品。
根據馬來西亞稅收法律,用于電子煙的含尼古丁/不含尼古丁的煙油均須繳納消費稅,稅率為每毫升40仙。
此外,所有類型的電子煙設備都要征收消費稅,稅率為10%。非尼古丁煙油于2021年1月1日開始征稅,而尼古丁煙油于2023年5月1日開始征稅。
安瓦爾指出,電子煙稅收將按照聯邦憲法第97(1)條的要求,轉入政府的綜合基金。“任何從該基金中提取資金用于資助行政和發展支出,包括醫療保健計劃和項目,都需要經過年度國家預算編制程序。”
蓋倫衛生與社會政策中心建議,電子煙稅收應該用于糾正無限制營銷的行為和銷售一次性尼古丁電子煙設備的后果。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