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墨西哥聯邦國會常設委員會在會議上宣布,在《政治憲法》第四條中增加第五款,在第五條中增加第二款,禁止電子煙產品和非法使用芬太尼。
此前,墨西哥參議院全體會議以 110 票贊成、5 票反對、2 票棄權的結果批準了上述法案,明確禁止生產、分銷和銷售電子煙、各類電子煙裝置及其他類似設備。
擔任常設委員會主席的參議員赫拉爾多·費爾南德斯·諾羅尼亞(Gerardo Fernández Noro?a)在會議上表示,該聲明是在對墨西哥各州及墨西哥城議會的多數贊成票進行統計后發布的,為保護公眾健康,憲法相關條款經過修訂后將提交給聯邦政府處理。
此前,常設委員會秘書長兼眾議員瑪格達萊娜·德爾·索科羅·努涅斯·蒙雷亞爾(Magdalena del Socorro Nú?ez Monreal)宣讀了參議院的相關函件,證實了獲得22個來自各地議會的贊成票。
根據修改后的憲法,為保障公眾健康權利,法律將懲罰一切與電子煙及類似設備相關的活動,以及有毒物質、化學前體、非法使用芬太尼和其他未獲授權合成毒品的生產、分銷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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