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5年版)》(以下簡稱《清單(2025年版)》)。清單事項數量由2022年版的117項縮減至106項,市場準入限制進一步放寬。兩個至上2Firsts比較《清單(2022年版)》發現,《清單(2025年版)》中,“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被明確納入到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許可準入類”事項。
事項編碼203002:未獲得許可或履行規定程序,不得從事煙草專賣品生產|圖源:《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5年版)》
事項編碼206007:未獲得許可或相關資格,不得從事煙酒及相關產品的批發零售、經營和進出口。|圖源:《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5年版)》
何為負面清單制度?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提到,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指以清單形式將我國境內禁止和經政府許可才能夠投資經營的行業、領域、業務匯總列出,各級政府依法采取相應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之外,各類經營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負面清單制度分為“禁止準入”和“許可準入”兩類事項。對禁止準入事項,市場主體不得進入,行政機關不予審批、核準,不得辦理有關手續;對許可準入事項,包括有關資格的要求和程序、技術標準和許可要求等,或由市場主體提出申請,行政機關依法依規作出是否予以準入的決定,或由市場主體依照政府規定的準入條件和準入方式合規進入。
“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被許可準入類
在本次發布的《清單(2025年版)》中,“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生產、批發、零售業務相關審批”被明確納入到“許可準入類”事項。具體納入的事項包括:
事項編碼203002:未獲得許可或履行規定程序,不得從事煙草專賣品生產。
煙草制品生產企業(含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相關生產企業)設立、分立、合并、撤銷、為擴大生產能力進行基本建設或者技術改造、超過年度總產量計劃生產卷煙、雪茄煙審批煙草專賣品生產企業(含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相關生產企業)許可。
事項編碼206007:未獲得許可或相關資格,不得從事煙酒及相關產品的批發零售、經營和進出口。
煙葉收購專營及設立煙葉收購站(點)審批;煙草專賣品(含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批發企業許可;煙草專賣零售許可(含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煙草專賣品運輸許可。
《清單(2025年版)》顯示,上述事項均由國家煙草專賣局作為中央主管部門進行管理。
據悉,2018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印發首版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分別在2019年、2020年、2022年和2025年經過四次修訂。
其他提及“電子煙”的指導文件
除了《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規定了市場運營的許可要求外,相關政策在投資和項目建設方面也有進一步的限制。
2023年12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29日對外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煙草制品加工項目(包括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被列入“限制類”(電子煙加工被列入國家發改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清單)。
2024年7月3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修訂印發了《電子煙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細則》,進一步規范和細化了電子煙領域的投資管理規定。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