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3月16日,經中共中央批準,當時的輕工業部黨組決定對煙草行業實行集中統一管理,試辦中國煙草工業公司(煙草托拉斯),之后推廣到全國。實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當時,煙葉供應與卷煙廠很不銜接,出現了供給不足的現象。河南、山東、云南、貴州、遼寧、吉林六省是我國烤煙的主產地,占全國烤煙產量的90%以上。而卷煙廠則集中在上海、天津、青島、鄭州、武漢、沈陽、昆明等26座城市,其生產能力占全國的80%以上。全國有104家卷煙廠,此外還有一些基層企業和供銷社經營的小型煙廠,而且手工卷煙到處發展。此外,全國還有雪茄煙廠9家,大型煙絲廠20家左右。
輕工業部將104家卷煙廠縮減至61家,職工由原來的5.9萬人精簡至4.1萬人。地方政府對當地的地下工廠進行了嚴格取締。
煙葉的收購、復烤、分配、調撥業務以及相關設施、財務、職工等由供銷社移交給輕工業部統一管理。
此時,國營企業對卷煙仍然實行統購包銷的政策。
從機構編制上看,中國煙草工業公司(設立于北京)為輕工業部的直屬單位,在天津(負責東北和華北地區)、上海(負責華東地區)、鄭州(負責中南和西北地區)、貴陽(負責西南地區)四地設立分公司。此外,在煙葉集中產區設煙葉調撥站,由總公司直接領導。
20世紀60年代后期,煙草托拉斯走向解體。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