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可以抽嗎?近年來,一種名為“茶煙”的產品在電商平臺大量出現。有商家聲稱,茶煙采用茶葉制作,對人體無害,是“替煙”“健康煙”“好抽不上癮”。真的如此嗎?南都記者調查發現,茶煙其實并不像商家宣傳的那么健康,有茶煙被檢測出焦油量超國家卷煙標準近三分之一。
茶煙因不屬于“煙草”也不屬于“食品”,目前整個行業缺乏明確監管。有專業聲音指出,茶煙燃燒與香煙一樣會產生對人體有害的物質,建議煙草專賣監管部門應對茶煙的定義以及茶煙與煙草制品的關系予以明確界定,盡快研究是否需要將茶煙納入監管范疇。
茶煙包裝“蹭品牌”
商家稱可賺十倍利潤
記者在多個電商平臺搜索“茶煙”,瞬間出現大量賣家。所展現的產品圖片與香煙十分相似,產品名字也有“蹭品牌”之嫌。
例如,某店鋪展示的介紹里包含“軟玉溪”二字,點進詳情才發現該茶煙品牌是“軟溪”。宣傳是“正品經典白沙”,仔細一看圖片,卻是“白沙茶煙”。通過檢索可以發現,很多茶煙品牌在名字上“山寨”香煙品牌,比如稍微改動一個字或中間加一個字,而整體產品包裝樣式幾乎完全照著香煙品牌仿造。
電商平臺的茶煙店鋪月銷量通常從數百到數千不等。茶煙是煙嗎?記者詢問網店。面對這個問題,賣家們一致回復:不是煙,是茶煙。其中一個賣家向記者表示,茶煙是茶葉制作的,其所售的茶煙大部分是普洱制作,也有龍井、鐵觀音、茉莉等,茶煙可以抽,點燃后是茶葉的口感。另有廠家表示,一部分老年人抽茶煙比較多,“因為沒那么嗆”。
記者從某電商平臺購買了幾款茶煙,產品包裝上多強調“非煙草制品”“不含尼古丁”“抽茶更健康”。一款名為“白沙茶煙”的產品把自己定位為“茶制替煙品”,包裝上顯示其原料有茶葉、菊花、荷葉、食用香精等,生產廠家在河南。茶煙單從外表看與一支香煙幾乎無異,唯一的區別是聞起來味道不同。
南都記者梳理相關資料發現,早在1994年就有人發明了將茶葉與煙葉按比例混合制成的卷制茶煙。根據網上資料,從2019年2月到2020年1月,不到一年時間,茶煙在電商平臺的線上總交易額超過5億元。
據了解,近年來“代煙草”類商品迎來增長,茶煙也開始利用人們對茶的好感進行商業營銷。茶煙行業打的廣告往往針對“老煙民”。有商家宣稱,茶煙適合控煙、替煙人群,“習慣了抽茶就會逐漸放棄傳統香煙”。
南都記者搜索發現,生產茶煙的廠家分布在福建、安徽、江西、湖南、貴州、云南、河南等多個省份,產品定位多是“茶制代煙品、戒煙品”。其中很多廠家成立時間在5年之內。湖南一個廠家的銷售人員告訴記者,目前茶煙銷售分線下和線上模式。線下主要在旅游區、機場做專賣店,線上主要是電商平臺。
“在旅游區,游客沒見過茶煙就會買一點,有時候能賣150元一條(一條10包),利潤可翻十倍。游客量大的景點,專賣店一年輕松賺數十萬元。”銷售人員稱,在前些年茶煙更火爆的時候,很多線上店鋪一天就達到數千條甚至上萬條的銷量。不過,現在由于各種因素,茶煙產品的銷量和價格都已下降不少。
茶煙并非無害
有產品檢出焦油超過香煙
許多茶煙的賣家表示,抽茶“清肺”、有茶的香氣,有的還宣稱“帶點薄荷味”。不過,還是有不少消費者說出自己的親身體驗:“燒樹葉似的”“感覺像燒柴火的味道”。對此,茶煙銷售者并不在意。茶煙行業有關人士道出心聲:“比如旅游區,游客買了就走了,他抽不慣也沒法找你,明天又有新的一批游客來買;網上也一樣,消費者很多嘛,有人喜歡,有人不喜歡,一般也沒法投訴商家。”
茶煙并非如商家宣稱的那樣“對人體無危害”。多數商家從不主動提及茶煙產生的焦油問題,但在記者一再追問下,一賣家客服人員表示,燃燒都會有焦油,“屬于植物焦油,沒有檢測指標”。另一賣家給記者出示的產品檢測報告里,檢測項目只有“沙門氏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兩項,顯示為合格。記者聯系到福建一個生產廠家,對方表示,其茶煙產品焦油量為每支10毫克左右。
記者所購的茶煙產品包裝上均沒有顯示焦油量、煙氣一氧化碳量。然而,綜合此前諸多科普文章得知,茶的有益成分通過消化系統吸收,而點燃吸入,有益成分幾乎不再存在,反而茶煙燃燒會產生對人體有害的物質,包括煙霧顆粒、一氧化碳等。
此外,2021年有媒體報道稱,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下屬的上海市廣告監測中心發現,部分茶煙產品的檢測報告中不僅檢測出了焦油,且含量高達14.41毫克。據悉,自2013年1月1日起生產的盒標焦油量在11毫克/支以上的卷煙產品不得在境內市場銷售,而該茶煙焦油量超國家卷煙標準近三分之一。因此,茶煙比香煙更健康的說法并不可靠。
監管部門:
建議盡快明確茶煙屬性
根據《煙草專賣法》,煙草專賣品是指卷煙、雪茄煙、煙絲、復烤煙葉、煙葉、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據記者了解,目前市場上的茶煙并沒有使用煙絲、煙葉。但就記者觀察,茶煙除了沒有煙葉之外,和香煙相像,也有卷紙、濾嘴棒和絲束。根據此前媒體的報道,與香煙不同的是,有些茶煙所用的濾嘴,不是二醋酸纖維絲束,而是棉紗。
茶煙除了沒有煙葉之外,和香煙相像。
有的賣家解釋茶煙為“由茶葉制作而成的點燃型卷制品”,并稱茶煙不屬于煙草。某茶煙銷售人員的說法更直白:“煙絲是不能攙的,但是我們其實能做出來香煙,只是不允許。”
就茶煙的屬性問題,記者聯系咨詢了廣州市的煙草專賣監管部門。工作人員表示,茶煙不是煙,該部門執法依據為《煙草專賣法》,如果商家所售的產品不是煙,他們也沒有辦法做出任何處罰。至于茶煙所使用的卷紙、濾嘴等,“需要先判斷它的材料是不是屬于煙草專賣品”。
在法律實踐中,有法院認為,茶煙原料系茶葉,屬于茶葉的衍生品。那么,茶煙是否屬于“食品”呢?南都記者查詢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的《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茶葉及相關制品分為茶葉、茶制品、調味茶、代用茶共4個類別,這4個類別的品種明細中均沒有“茶煙”的身影。
2021年,云南省玉溪市華寧縣煙草專賣監管部門在調研茶煙市場情況后,曾經提出:建議國家煙草專賣局對茶煙的定義以及茶煙與煙草制品的關系予以明確界定,盡快研究是否需要將茶煙監管納入煙草專賣品監管范疇。上述監管部門還特別提醒,因茶煙包裝、標識與煙草制品極為相似,需高度警惕利用茶煙外包裝中轉運輸分銷真品卷煙和假私卷煙的違法犯罪行為。
茶煙行業因缺乏明確監管,在廣告宣傳、產品質量等方面不可避免存在諸多亂象。某茶煙廠家有關人士告訴南都記者,目前茶煙品牌山寨貼牌現象很多,的確存在風險,也有一些被香煙公司起訴的案例。“那些都是故意用名字騙人的,吸引人去買。也有一些廠家干脆用荷葉、樹葉填充,質量差。”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廠家是地下作坊,沒有營業執照,公開的廠址可能都是虛構的。
部分茶煙“蹭品牌”行為是否應承擔法律責任?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鄧剛律師認為,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實施混淆行為,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
針對茶煙產品質量參差、缺乏強制標準,商家宣傳茶煙“替煙”“無害健康煙”,卻不告知消費者真實情況的現象,鄧剛律師表示,茶煙雖然沒有具體的生產標準,但并非完全屬于法律監管的空白地帶。
根據我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產品質量應當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此外,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等信息;使用不當,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生產、銷售將茶葉作為吸食所用的產品,可能會出現損害消費者人身健康的風險。如果茶煙產品標識不符合規定的,或者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可以責令改正,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可視情節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鄧剛律師還提到,即便茶煙不含煙絲,但茶煙生產過程中,如果涉及煙草專用機械、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等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行為的,則涉嫌違反《煙草專賣法》相關規定,應當由執法部門依法進行監管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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