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戶齊女士問:本人因要去外地發展,想把所經營的超市整體轉讓,承租的新老板要求我把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一并轉讓給他,可以將須許可證一并轉讓給他嗎?
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答:您好,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任何企業或者個人不得涂改、偽造、變造煙草專賣許可證。不得買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煙草專賣許可證。同時《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未領取煙草專賣許可證擅自從事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煙草專賣局應當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買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可以責令持證人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依法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綜上所述,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絕對不可非法轉讓,持證人本人和實際經營者 都會受到相應的處罰。所以,發生上述店鋪整體轉讓的情況,原經營者應當先辦理歇業手續,現經營者再依法提交新辦手續,依法經營生意才能長長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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