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并判決一起非法經營煙斗絲案件,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判處被告人劉某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劉某退繳在案的違法所得人民幣二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2020年1月3日,福州市城北局聯合公安部門,在鼓樓某小區內,查獲走私煙斗絲88個品種701盒另375包,現貨案值7.8萬元,現場抓獲涉案人兩名,收繳涉案電腦三臺。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違反國家煙草專賣法律規定,通過淘寶網站、微信等網絡工具售賣境外非法流入的加卷煙斗絲等煙草專賣品,銷售范圍輻射全國,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有關規定,遂作出上述判決。
本次煙斗絲案件的宣判,在我省尚屬首例,福州市城北局在煙斗絲的鑒定結果、價格核定方面,作了諸多的嘗試和突破,得到了檢察院、法院的認同。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