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隨著夏季的到來,蟄伏已久的攤點市場又如雨后春筍般萌生出來,冷飲攤點、書攤,大排檔、跳蚤市場等都是人們經常光顧的地方,在攤點中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暗中經營煙草制品的占據了很大比例,如何管理夏季的攤點市場成了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攤點市場的特點:
1、普遍性。冷飲攤、書攤、大排檔、跳蚤市場、露天臺球等攤點圍繞著流動人口多或眾人聚集的區域,尤其是冷飲攤更為普遍。2、季節性強。以上攤點一般從3月底開始至10月底,生存期為7個月。3、卷煙品種少、價格偏低。一般無證攤點的品種在5個左右,價格一般在5-10元/盒之間。4、非法渠道和非法生產卷煙占一定比例。非法渠道和非法生產卷煙主要集中在低檔品牌上,而非法生產的國外品牌則以10元左右為主
二、攤點市場生存的根源
1、消費需求。無論是休閑散步還是在大排檔聚餐,無論是買冷飲消暑還是在跳蚤市場尋“寶”,攤點市場為吸煙消費者提供了快捷的便利條件。
2、不具備申請辦證條件。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必須符合《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有與住所相對獨立的固定的經營場所。”由于攤點大多數是流動的,沒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不具備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申請條件。
3、利潤的誘惑。攤點經營的利潤遠比持證戶的利潤高,他們不用上交各種稅金,沒有場地租賃費(個別大排檔除外),批零差價就是純利,尤其是渠道外卷煙和非法生產的卷煙,平均利潤都在20%以上,有的甚至達到100%。
4、管理難度大。無論是哪種攤點,基本上都不陳列卷煙,而是在消費者購買時才從藏匿的地方拿出來出售,給查處無證經營帶來一定難度,即使與工商聯合執法也很難從根本上消除無證經營的現象。
三、攤點市場管理的對策
1、加強煙草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把煙草的法律法規印成明白紙,在市管員走訪市場的時候,逐戶對攤點經營者發放,把煙草的專賣制度宣傳到位,使每一位攤點經營者都明白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卷煙是一種違法行為,從根本上教育其學法、懂法、守法,自覺遵守煙草的法律法規。
2、規劃好合理布局。在大排檔和跳蚤市場等流動人口較多的區域,按照《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對符合煙草零售許可證申請條件的,在合理布局上可適當放寬條件,用增加零售戶的辦法方便消費者對卷煙的消費需求。
3、錯時監管分段管理。對晚上經營的各類攤點,要進行錯時監管,按稽查分隊的轄區分段管理。尤其是晚上6點至23點時段,保證有足夠的專賣人員在攤點市場上進行巡查,最大限度的減少攤點的無證經營。
4、職能部門聯動執法。對攤點的無證經營行為,堅持“批評教育為主,行政處罰為輔”的原則,對屢教屢犯的攤點要聯合工商部門重點監管,對銷售非法生產的卷煙要查明來源,聯合公安、工商部門予以堅決查處,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要及時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5、依靠地方政府,根治攤點無證經營。與綜治委加強溝通協調,把治理攤點無證經營納入到平安、和諧社會的創建上來,通過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治安聯防等政府力量對攤點市場進行綜合治理,確保市場的治理效果,防止死灰復燃。
攤點市場的管理是一項長期的細致的工作,不能有“短而快”、“急功近利”的急躁情緒,要制定治理方案和突發事件預案,在充分準備的基礎上有條不紊的開展專項活動。專賣人員要按照《煙草專賣法》賦予的執法權限,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行政、文明執法,防止違法執法、違規執法、不文明執法而引起的社會群體事件,把攤點市場治理工作做細、做實、做徹底,維護卷煙市場的秩序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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