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的朋友小朱心情很是郁悶!她開了一個煙酒店,有一個姓章的顧客在她店里欠了一筆錢,可是章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不幸死亡。后來,朱老板到死者家里提起這事。死者的兒子問:“我母親有欠條給你嗎?”朱老板回答道:“你看,都鄉里鄉親的,哪有什么欠條啊!當時還有鄰居張某某在場呢。不過,我曾經看到過你母親有個本子,或許她會在上面記著呢?”然而,死者的兒子竟然卻說:“我母親不識字,怎么會記賬啊?”最終,朱老板不但沒有要到帳,反而遭到死者兒子的質疑。
店主榮老板說,小江是我的同行,同時是某品牌葡萄酒一個系列品種的業務員。因為和我比較熟悉,他便將其推廣的葡萄酒在我的店里設了一個鋪貨陳列點,并且承諾,如果現金結賬就在開單價上返還15個點作為給我的陳列獎勵,同時留下了有關這個活動細節的宣傳單頁。
朋友情面,自己又沒損失,我自然接受了這種銷售方式。只是,本該簽訂的合同因為小江比較忙一直沒有簽成。問及此事,他承諾說:“放心,不會出問題的!”我便想,不過千把塊錢的貨款,而且還沒有實際支付,別人都不擔心我干嗎糾結?即使有什么變故,作為朋友的小江應該不會置之不理吧?所以,我也就無所謂了。
雖然對該葡萄酒的銷售沒抱多大的希望,但因為該品牌較有影響力,還是得到了一些顧客的青睞,一度走俏,不過補貨兩三次后銷量就回落了。其間,小江離職,專心經營起自己的煙酒店。
兩年后,一個自稱是該葡萄酒現任經銷商的人來到我店里,說此系列葡萄酒已經撤出安慶市場,如果我再進購另一系列葡萄酒,先前的酒品貨款就不再收取了。
老實說,我不看好這種環環相扣的“套兒”,于是提出結賬,同時說出小江之前的承諾,即結賬時在開單價上返還15個點的陳列獎勵。可是,來人說領導沒有批示。但我堅持,并說有合同為證(因為沒有簽字,所以沒有給他出示),還找出了那張宣傳單頁給他看。見此,來人就說回去跟領導反饋一下。如此過了個把月,現任經銷商才按照當初約定的結賬方式跟我結了賬。
其實,合同沒簽供貨商還履行了合同,我是幸運的。如果供貨商堅持以合同為準,看看合同,發現沒有簽字,那15個點不給我我也沒有辦法。
這些教訓再次提醒我們:在經營中,不管是進貨也好還是賒賬也罷,手續真的是很重要啊,——就是親兄弟也要明算賬來往手續莫要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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