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瀏陽網報道
因手頭拮據,兩名男子心生“妙計”,一拍即合,他們以購買香煙為名,到超市、煙酒店叫店員拿出大量高檔香煙,然后趁人不備,拿起就跑。像這樣的搶奪行為,他們在短短兩個月時間里實施了12起,搶奪香煙價值萬余元。近日,湖南瀏陽市人民法院一審審結了這樁搶奪案,兩名被告人被追究了刑事責任。
“闊綽”男子以買為名搶奪高檔香煙
市民陳先生在金沙北路開了一家煙酒商行,2014年1月13日晚7時許,他店里來了一名男性顧客,稱需要買三條香煙用于送禮。陳先生在將柜臺里僅有的一條香煙拿給對方后,起身到店內拿貨。然而,當他拿著另外兩條香煙返回柜臺時,男子早已不見了蹤影。
“我跑出來去追,但他已搭乘一輛摩托車朝金沙中路去了,我就報了警。”幾分鐘后,金沙中路的譚先生也遭遇了和陳先生一樣的事。
“這是一個兩人團伙,一人負責搶煙,一人負責駕駛摩托車接應逃跑。”陳先生的猜測很快就得到了警方的證實。經過調看店內外的監控錄像,民警發現這兩名男子在搶奪陳先生店內香煙后,見無人追趕,順道竄至譚先生店內,以同樣的手段再次搶得高檔香煙一條。
兩月發案10余起監控鎖定嫌疑人
就在民警對兩起香煙搶奪案件進行串并偵查時,1月22日中午,城區金沙中路、天馬路又接連發生兩起香煙搶奪案件,監控同樣記錄下了這兩名男子。
據警方警情通報顯示,在接下來的兩個月時間里,瀏陽市接連發生10余起香煙搶奪案件,而偵查的結果均為同一伙人所為。為盡快將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警方根據嫌疑人的作案規律及行為特征,加強了巡邏布控。
3月26日,正在街頭巡邏的民警鎖定了一名嫌疑男子,當其進入一家煙酒店后,民警迅速上前將其控制住。經查,男子姓羅,24歲,瀏陽本地人,是搶奪香煙團伙的主要成員。據羅某交代,2014年年初由于手頭拮據,便與好友柳某商議假借買煙之名,搶奪煙酒店高檔香煙,再通過禮品回收店銷贓獲利。
迫于壓力,柳某主動向警方投案自首,并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兩男子因搶奪罪獲刑
據檢察機關指控,2014年1月至3月期間,羅某與柳某分工明確,羅某負責實施搶奪,柳某負責騎摩托車逃逸,兩個月里先后在城區及工業園商貿街實施搶奪作案12起,搶奪香煙價值1.18萬元。
面對指控,兩人在法庭上不持異議。據此,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羅某、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趁人不備,公然奪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搶奪罪,且在一年內搶奪三次以上,應酌情從重處罰,遂依法判處羅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八千元,判處柳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