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東南網報道 臺灣“行政院”最近提出“煙酒稅法”及“煙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擬漲煙稅5元新臺幣,以及香煙健康福利捐20元新臺幣,目前正送交臺“立法院”審議。根據臺當局主張調漲的理由,認為煙價越高,吸煙率越低,所以調高煙稅、煙捐可以拉高煙價,達到“以價制量”降低吸煙率的效果。單純按市場供需邏輯,價格越高需求就越少,所以反煙專家希望運用這套邏輯來降低吸煙率無可厚非,但實際上我們知道影響市場有效需求的因素有很多,不是單靠價格可以決定,尤其作為政策的制定者,更需要能夠理解和感受各種價值。
如果吸煙與不吸煙都是一種合法合理的生活選擇,那么理應獲得相同的尊重;吸煙者與非吸煙者除了在吸煙這個嗜好上有所不同外,并不是相互對立的群體。但臺灣禁煙活動的推廣,以及“煙害防制法”的制定,經常是以歧視吸煙者、加劇吸煙者與非吸煙者彼此對立的方式為之。例如:2012年臺“教育部”發函給所屬各級學校,規定“吸煙者不能擔任校長”,直接列入校長的甄選辦法。
這種針對某種生活嗜好的選擇而剝奪其就業機會,幾乎是不可思議的。吸煙者是被當成加害者、人格缺陷者而加以歧視,與其他不吸煙的“善良公民”區分開來。在這個意義上,反禁煙是為了反歧視,無關乎鼓勵吸煙與否,而是捍衛吸煙作為一種生活選擇的自由。
又例如,臺“衛生署”曾公布對卡通片《航海王》的監測報告,指青少年大量觀看吸煙鏡頭的影片,未來兩年內開始吸煙的幾率將增加33%至49%,而青少年死于煙癮的人數,比死于暴力或車禍的人還多,呼吁大家共同營造無煙環境。反煙專家認為,只要看到一次、一秒鐘的吸煙畫面都是有害的,所以不能講曝露量,以免讓人認為看見少量的吸煙畫面并無害處。
這種不科學的反煙方式正始于“煙害防制法”,它從未定義何謂“煙害”,仿佛只要吸煙就是有害,任何一丁點的曝露量,哪怕是二手煙、三手煙都可稱為“煙害”,政府就能介入管理。問題是,即使一級管制毒品嗎啡,只要適量、對癥,也可用于醫療,唯獨吸煙是不論數量和對象,一律稱為“害”。臺灣的反煙專家總是說“世上已經有千百篇論文證明吸煙有害健康”,這恰好凸顯了反煙過度的傷害,因為當科學社群的問題意識過度集中一致,人們對主導的意識形態毫無質疑,才是最不健康的事。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