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銅陵日報》報道 近日,安徽銅陵市獅子山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理了一起非法經營案件,一審判處被告人陳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萬元。
據了解,被告人陳某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在其無煙草專賣許可證、無煙草專賣準運證的情況下,多次在獅子山區田苑小區附近,以現金交易的方式,收購香煙,而后販賣到馬鞍山市,從中賺取差價牟利。經查,被告人陳某2012年中秋節左右,在該市幾家小店收購了89條香煙,銷售到馬鞍山市向山鎮農貿市場內小店。2013年1月10日,被告人陳某收購了593條香煙,在運往馬鞍山市途中被該市煙草行政執法人員當場查獲。被告人陳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對上述事實亦無異議。
法庭認為被告人陳某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許可證,非法銷售香煙,非法經營數額達75020元,情節嚴重,構成非法經營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案發后被告人陳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并主動預繳罰金,酌情從輕處罰。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