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正義網報道 貴州一農民劉某見兩地煙葉差價大,有利可圖,不惜鋌而走險,私自販賣煙葉萬斤被判刑。4月17日,被告人劉某因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二萬元。
被告人劉某,男,1964年12月出生,貴州省余慶縣人,農民,小學文化。一次偶然機會,發現湖南省沅陵縣與當地余慶縣的煙葉銷售價格大。在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允許的情況下,不惜鋌而走險,從貴州省余慶縣倒賣煙葉至湖南省沅陵縣銷售。2010年10至2011年10月期間,劉某先后五次,以4.5元每斤至5.5元每斤的單價,販賣煙葉給湖南省沅陵縣的李某、陳某、董某等人,販賣煙葉共計15100斤,銷售價格達75662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違反國家法律,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構成非法經營罪,遂依法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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