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有吸煙者超3億……控煙已成為健康生活的重要內容。近日,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明確提出,到2022年和2030年,15歲以上人群吸煙率分別低于24.5%和20%。盡管我國15歲及以上人群吸煙率呈下降趨勢,但與上述目標仍然有較大差距。
7月22日,健康中國行動推進委員會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健康中國行動”之控煙行動有關情況。國家衛健委規劃司司長毛群安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要多措并舉,特別是要強調減少新增煙民與減少接觸電子煙。除了電子煙之外,毛群安透露,已經跟國際組織以及專家共同研討我國目前煙草稅的情況以及稅價調整的可能性。
作為一名普通老煙民,不禁想問,第五次煙草“提稅提價”會很快到來嗎?
卷煙變得越來越“便宜”?
毛群安透露,最近國家衛健委與世界衛生組織舉行了降低煙草消費專題研討會。“目前我們正在和國際組織、專家進行研討,包括煙草消費情況以及稅價調整的可能性。因為這涉及財稅政策調整,國家衛健委將積極支持,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研究。”他說。
從吸煙者對卷煙的購買能力來看,卷煙變得越來越“便宜”。據《2018中國成人煙草調查報告》數據,50%的吸煙者購買卷煙的花費不超過9.9元,與2015年相比未發生變化。但是使用“吸煙者購買100包卷煙的花費中位數占當年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這一指標即可發現,2018年該比例為1.5%,而2015年該比例為2.0%,提示相對經濟的發展速度,卷煙變得原來越便宜。
從以往的經驗來看,稅收調節的確能夠獲得控煙成效。毛群安表示,2015年我國曾進行一次煙草稅價調整,這也是我國第四次煙草稅價調整。通過調整,降低了煙草消費量。
煙草“提稅提價”是世界各國采用最多的一種手段。自2012年以來,全球有超過100個國家都提高了煙草消費稅,卷煙絕對價格也相應提高。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報告,2016年中國的煙草稅率為51%,在全部的188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102位。
煙草,一種特種消費行為稅
行為稅是國家為了對某些特定行為進行限制或開辟某些財源而課征的一類稅收(如煙草稅等)。征收特種消費行為稅真的有效嗎?有不少專家也對這一措施的有效性提出質疑:“國家執著征稅,但對公眾健康的改善效果卻微乎其微。課重稅不能代替消費者的主觀意愿,如果消費者本身沒有下決心要戒煙戒酒,光靠提高稅收是很難遏制消費需求的。問題的關鍵在于強化公民健康理念。消費者對過量吸煙飲酒的危害的認識越充分,就越有助于健康消費”。
這一分析不是沒有依據的。事實上,以法國為例,一包香煙的平均價從1990年的2.7歐漲到了2016年的6.6歐,而低收入人群的煙民比例卻有增無減。調查顯示,2010年至2016年期間,無任何文憑人群的煙民比例從34%增長到了38.9%,相反,擁有高中學歷及以上人群的煙民比例則從23%下降到了21.1%。
盡管中國沒有“特種消費行為稅”這樣的說法,但是一直有“提稅控煙”這樣的聲音出現,事實上,從2015年5月10日起,中國的卷煙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原來的5%提高至11%,并按每支0.005元加征從量稅。據媒體披露,煙稅提高之后,煙草行業批發價也同步上調,香煙零售價比之前上漲了幾毛錢到幾元錢不等。
但是煙民真的因為價格上漲而選擇戒煙嗎?顯然,這是一個復雜的問題。
提稅不是控煙的“萬靈藥”
吸煙有害健康,這是眾所周知的道理,吸煙的危害性不可否認,吸煙給我國每年帶來約1860億元成本,其中直接醫療成本140億元,占全國衛生支出3.1%;間接成本為1720億元。然而存在即合理,吸煙這一行為是人類社會進程中形成的一種文化傳統,是吸煙者選擇的一種生活習慣。吸煙是煙民群體的偏好表達,當其行使吸煙權力時如果不對他人的健康造成危害時,它是人們的一種正當權利。現階段,吸煙作為我國的一種社交文化是被傳統的倫理道德所允許的。卷煙已經成為中國人社交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吸煙者權力等級及身份地位的象征。而且,私人場所的吸煙沒有危及公共利益,所以,吸煙者的吸煙自主權是正當的。
通過提高煙稅加重吸煙成本迫使部分煙民主動放棄吸煙,可能會有一定效果,但不一定就能達到期望中的控煙目標,它有不少局限:比如提稅并不能直接起到控煙效果,反而有加重煙民家庭經濟負擔之虞;另外,這可以說是一種“懶政”,是不是只要靠提稅能抑制的行為以后就都直接用提稅呢?這樣很容易助長滋生控煙認識誤區,使人認為唯有提稅才是控煙有效之策,抑制其他控煙措施的出臺。
國外專家就認為公共衛生政策不該限制個人自由,比如倫敦經濟事務研究所生活方式經濟學主管斯諾頓就認為,“有太多政客以為政府應把消費者當小孩管,其實這個想法大錯特錯”。他還對以嚴格政策助推公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做法不以為然,并對煙酒政策寬松的捷克和德國大加贊賞,因為這些國家“沒有試圖控制民眾的飲食習慣,且給予電子煙民和普通煙民足夠的尊重”。
其實,說到底,控煙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提稅只是其中一種手段。要想使控煙取得實質成效,不能把希望全部寄托在以稅控煙上,更不能形成對提稅的“依賴癥”。政府在制定政策時應該兼顧到多方需求,非吸煙者、煙民的權利都應該一并考慮,制定綜合平衡的政策。在盡量不影響公眾環境和健康的前提下,給吸煙者設置的合理空間。控煙不是禁止吸煙者吸煙,而是逐漸普及健康宣傳的過程,只能通過宣傳教化而不能通過外力加以強制。
除了法律的規范和控制,控煙最終有賴于市民素質和文明程度的提高。煙民作為消費主體,是卷煙消費和控煙最關鍵最主要的對象。國家和政府應該進行正面廣泛宣傳,在政策法規的規定下引導廣大人民健康合理的抽煙,學會理性控制自己的煙癮,通過卷煙替代品或者轉移注意力等減少每天的抽煙數量。如果每個煙民都能夠控制自己的吸煙行為,整個社會形成好的風氣,大家都不在公共場合隨便抽煙,都不嗜煙成命,理性抽煙,少抽煙,抽好煙,這樣控煙舉措也能得到有效地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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