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電子煙零售許可證動態管理
加強電子煙零售許可證的動態管理對于規范電子煙市場、保護未成年人、維護公共健康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嚴格落實電子煙零售許可證制度。規范電子煙零售許可證的申請和審批,嚴格審查有關人員的申請資格和經營場所的條件,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和場所要堅決不予許可,提高電子煙零售許可證辦理的公開度和透明度。
二是完善電子煙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根據轄區人口分布、交通狀況、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能力等要素,完善電子煙零售點布局規劃,實行間距及總量控制、禁止準入情形等標準,合理滿足消費需求、防止無序過度競爭。
三是強化電子煙零售市場生態監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電子煙零售店的日常監管,包括對銷售情況的監測、對消費者購買行為進行調研等,以更好地掌握行業市場動態和個體經營狀況,研判電子煙零售點布局合理性。
四是合理調控電子煙零售點的數量。根據電子煙市場特征、人口數量、商圈、行業要求以及相關發展趨勢等因素,對電子煙零售點規劃數量進行動態調整,定期發布零售點指導數、現有零售點數量、可新增零售點數量。
(二)建立電子煙零售市場信用監管體系
建立電子煙零售市場信用管理體系,可以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電子煙零售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一是完善電子煙信用管理機制。結合實際,編制電子煙零售戶信用評價指標及標準,構建信用等級評價及管理體系,建立一套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及時了解和評估電子煙零售戶的信用狀況。
二是搭建電子煙信用管理平臺。結合行業信息系統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整合電子煙違法、違規、違約等數據,系統實時更新電子煙零售戶守信行為,評價電子煙零售戶信用等級,及時將電子煙行政處罰信息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發布。
三是加強信用評價結果運用。將信用體系評價融入到終端體系建設、誠信互助小組建設中,對于違反規定的電子煙零售戶,納入黑名單管理,分別采取停供、限供或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取消經營資格等后續管理措施予以懲戒。
(三)嚴厲打擊電子煙違法違規活動
嚴厲打擊電子煙違法違規活動,可以對電子煙違法分子形成很好的震懾作用,是解決電子煙市場問題,維護電子煙零售市場秩序的重要手段。一是密切部門協作。強化公安、煙草、市管、教育部門聯合執法,加強線索通報和重大案件偵辦協作配合,建立健全聯合檢查、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抓好宣傳、整治、查處等各項措施落地落實,形成打擊整治非法電子煙工作合力。
二是加大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打、防、管、控”一體化治理體系,堅持網上網下相結合,清理整治與打擊查處相結合,全面排查娛樂場所周邊零售店,全面清理互聯網電子煙銷售信息,全面檢查電子煙實體店、電子煙自動售賣機等新型銷售渠道,依法查處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上頭電子煙”、假冒偽劣電子煙、無證經營電子煙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是強化案件經營。堅持“端窩點、斷源頭、破網絡、抓主犯”,加強非法生產電子煙隱患排查,強化涉電子煙案件經營深挖,重點突破一批生產環節非法經營電子煙重大案件,實現對非法電子煙原料提取、生產加工、落地銷售的全鏈條深度打擊。
(四)加強電子煙普法宣傳教育
加強電子煙普法宣傳教育,根據電子煙零售戶、青少年及社會大眾等不同的主體,有針對性地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有利于構建知法、懂法、守法的社會共治格局。
一是加強對電子煙零售戶的普法宣傳教育。加強電子煙零售戶持證前期法律法規培訓,增強電子煙零售戶遵規守法意識,督促電子煙經營者嚴格落實警示標志和身份證件核驗規定,依法依規使用電子煙零售許可證,自覺主動拒絕未成年人購買電子煙要求。
二是加強對青少年的普法宣傳教育。聯合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組成“護未宣講團”,定期到校園開展普法宣講,通過組織學生觀看紀錄片、開展警示教育,使學生明確了解電子煙的危害和弊端,在思想意識層面給予重視,阻斷低齡群體接觸電子煙的渠道,對電子煙的泛濫進行有效抑制。
三是加強對社會大眾的普法宣傳教育。借助新媒體平臺,利用線上普法宣講方式,加強電子煙的監管和治理工作宣傳,引導社會大眾到電子煙持證零售戶處購買國標電子煙,鼓勵群眾積極舉報、主動勸阻非法銷售電子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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