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新快報》報道 《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2010年9月1日出臺。媒體報道,該條例已經實施兩年半,基本沒有達到預想中的效果。從酒樓、醫院、學校、圖書館到商場、車站等地,甚至連單位辦公室、電梯,都是禁煙地,可抽煙現象從未消失。有關部門大喊沒人沒錢無法控制,經營場所又怕得罪客人,至于市民舉報也幾乎不見官方積極行動。
從現實來看,條例在天上,吸煙在人間,二者現實中確實很少交集。從官方、公民到社會機構都并未有效形成禁煙的網絡,再加上中國濃厚的“講人情勝過守法規”的社會氛圍,控煙像是一種堂吉訶德的行為。在很多單位,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許多領導從不避諱地帶頭抽煙。既然無處不在的權力意識壓倒了守法意識,那么控煙在社會各個群落里名存實亡也就不是什么奇怪事了。廣州的控煙條例,于是成了這個城市的法治水平的一個測量計。一個城市是不是文明,不看條文有多高明,而看執行有多嚴格。控煙就是在考察和拷問公民與政府的法治意識,也是在全面曝光廣州的行政管理能力。從兩年多的結果可以看出,這個充滿文明目標充滿自信的條文,反而證明了執法的無奈。和香港的嚴厲法治水準相比,我們控煙條例確實還不夠嚴,不然怎么會起不到殺一儆百的目的?和一些機關相比,我們的控煙隊伍確實人少錢少,不然怎么會只能抓住幾個小民開刀?由此可見,禁煙在持續放大政府行政的局限性和民眾守法意識的滯后性。
在控制公民具體行為的前提上,往往有兩個要件,第一就是民眾的法律意識,像香港駕駛員違章是要去見法官、留案底的,而我們大部分人只會關心丟垃圾、吸煙和吐痰是罰五十還是一百,集體意識就是存僥幸、輕法律。第二就是官方的守法意識,而這第二條基本上就是當前社會輿論矛頭所指。那法律要讓全體人民信服,必然就要求政府帶頭守法。具體到控煙上也是如此,只想著抓幾個違反條例的市民開罰,卻不督促機關單位帶頭控煙,形成示范效應,如此一來,公眾自然產生控煙執法只對市民不對官員的質疑了。
廣州的控煙陷入今天的難題,這自然和執法人力財力有限相關,卻也更和國民心理有關。可以想象,隨著執法工具的現代化和嚴密化,未來有一天類似公共場所吸煙、亂穿馬路、亂丟垃圾也會變得像開車違章得到嚴密監控和遏制,有人就籠統的以為“大投入換來大進步”,而有關部門也樂見財政扶持。但是法律如果得不到尊重,甚至不得民心,那么罰得再多,都不過是揚湯止沸罷了,徒增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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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