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天府早報》報道 2月27日,成都市政協第十四屆一次會議進入第三天,有幾位委員都不約而同地提出了有關公共場所禁煙的建議。“雖然‘禁煙令’已經實施,但在公共場所抽煙的大有人在。”對此,特邀組的委員陳秉剛建議,精細劃分公共場所禁煙區域的具體范圍,明確禁煙執法主體,并賦予其相應的權利和手段。
民建界別的政協委員彭浩軒也建議,對酒樓或茶樓進行分類,“比如,可以像駕照一樣分類,A類是‘本店可吸煙’,B類是‘本店均禁止吸煙’,C是‘本店設有吸煙區’,D類是‘本店有部分無煙包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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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