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鞏固深圳市控煙執法工作成果,督促深圳市各類禁煙場所落實《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以下簡稱《深圳控煙條例》),15日至19日,深圳市控煙辦在南山區開展控煙專項督查。
16日上午10時許,由深圳市控煙辦、深圳市衛生監督局等工作人員組成的督查組來到南山區方大城,開展第二場控煙督查。這不是督查組第一次來方大城,2022年11月,深圳開展寫字樓控煙專項督查時,督查組一行來到方大城,當天在寫字樓內發現12名吸煙人員。時隔半年“殺回馬槍”發現,方大城仍然存在寫字樓內吸煙情況,走進方大城樓梯間,濃濃的煙味迎面而來,有些樓層滿地都是煙頭。
現場:未抓到正在吸煙市民,但發現不少煙頭
當天上午10時許,督查組一行先來到方大城T1棟,去年就曾在這里抓到12名在樓梯間吸煙的市民。督查組一行先乘坐電梯上11樓,再走消防樓梯,打開樓梯間防火門,一陣煙味迎面撲來,走到8樓樓梯間時,看到地面上有不少煙頭,一直往下掃樓,雖未發現有人正在吸煙,但地面有煙頭出現,還看到樓梯間控煙標識被煙頭燙壞的痕跡。
接著,督查組來到方大城T2棟,準備從23樓開始往下掃樓。盡管樓梯間都有禁煙標識,但一路都看到不少煙頭。17樓樓梯間煙頭數目達到數10個。為此,督查組決定兵分兩路,一組約談管理處,一組重回T1棟掃樓。
約談:管理處未建立控煙管理制度
執法人員介紹,根據《深圳控煙條例》第十條,禁止吸煙場所的經營者和管理者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建立禁止吸煙的管理制度,開展控煙宣傳教育,并配備控煙檢查員;(二)不得配置與吸煙有關的器具或者附有煙草廣告的物品;(三)在禁止吸煙場所的入口及其他顯著位置設置禁止吸煙標識和監督投訴電話;(四)對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場所工作人員應當要求其熄滅或者停止使用煙草制品;不熄滅或者不停止使用的,應當勸其離開;不服從勸阻且不離開該場所的,應當向有關部門報告。
當天上午,督查組來到方大城物業管理處,詢問管理處有無建立控煙管理制度。對此,物業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物業還未建立控煙管理制度。督查組表示,雖然當天沒有現場抓到違法吸煙人群,但樓梯間煙頭很多,執法人員給物業管理處發了《衛生監督意見書》,要求管理處限期改正。
此外,執法人員給物業管理處等發了《通知》,要求物業管理處以及在該寫字樓辦公的平安公司等吸煙現象較多的公司來南山區衛生監督所接受進一步調查。
執法人員表示,將進一步對他們進行宣傳教育,督促他們落實控煙職責。執法人員介紹,根據《深圳控煙條例》第三十八條,禁止吸煙場所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未履行本條例第十條規定職責之一的,由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范圍予以警告,并責令改正;二十四個月內再有未履行本條例第十條規定職責之一情形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寫字樓步行樓梯間是市民經常舉報投訴存在違法吸煙現象的重點場所之一,物業巡查監管難度比較大,可以考慮安裝智慧監控系統,通過監測環境空氣質量變化識別吸煙行為,并觸發語音警示提醒。”深圳市控煙協會秘書長熊靜帆表示,寫字樓禁煙難,可在寫字樓安裝煙感語音提示設備,感覺到有煙味時,設備就會語音提醒,告訴吸煙者不能在此吸煙。同時合理設置吸煙點,引導吸煙者到吸煙點吸煙,可以減少在禁煙場所的違法吸煙行為。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