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現階段規模高速增長,與傳統卷煙銷售額的比例,從2012 年的0.1%上升到2020 年的0.9%。
全球其他經濟體普遍認為,無論電子煙是否含有尼古丁,均具備一定危害,尤其對于青少年群體。
但絕大多數國家,并未禁止電子煙的生產和銷售,而是采取“寓禁于征”的方式,通過開征消費稅,控制電子煙的負外部性。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對電子煙開征消費稅,一定程度上也表明了電子煙具有合法身份。
相關國家和地區在征稅對象、稅基、稅率略有差異:大多將煙油體積作為稅基,采取從量計稅;或者將電子煙設備、部件、煙油的價格作為稅基,采取從價計稅。
一些地區(例如美國部分州)對開放式/封閉式系統電子煙區分征稅,并采取復合計稅的方式, 對開放式電子煙的各種設備及煙油實行一定比例的從價計稅,對于封閉式電子煙的煙油(預填裝于煙彈中)或煙彈實行從量計稅。
還有部分國家和地區對電子煙煙油是否含有尼古丁區別征稅,加強電子煙調控的層次性。
從效果來看,開征消費稅之后的短期,銷售可能受到影響;但2-3 年后,又修復至開征前水平并繼續增長。典型代表如葡萄牙、俄羅斯,修復后電子煙與傳統卷煙銷售額的比例短期就達到2.9%。
但若消費稅稅率過高,也會產生負面影響,典型代表如韓國,由于稅率較高以及加熱不燃燒煙草的擠占效應,電子煙市場規模修復偏慢。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