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就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依法加強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監管舉行政策吹風會。新華社、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濟日報》、《人民政協報》、《法治日報》等中央新聞媒體及《中國煙草》雜志、《東方煙草報》等行業新聞媒體參加會議。
政策吹風會上,國家局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了有關情況,新聞媒體記者就關心的問題進行了現場提問。
11月10日,國務院發布《決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中增加了“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本條例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的規定。本次修改《實施條例》,將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卷煙進行監管,是加強煙草控制、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現實要求,是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強法治化建設的具體舉措,是加強市場監管、規范行業秩序的法律保障,為規范電子煙發展秩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供了法律依據。
關于電子煙監管的主要框架,國家局新聞發言人指出,《決定》及正在研究制定的相關配套政策,對電子煙的法律屬性、監管主體、監管范圍、監管內容進行了明確和細化。其中明確,電子煙是指產生含煙堿的氣溶膠供人抽吸的電子傳送產品,納入監管范圍的產品主要包括煙彈、煙具以及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電子煙用煙堿等。各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將依法加強對電子煙生產、銷售和進出口等環節的監管。
下一步,國家局將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依法加強對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監管的要求,嚴格規范電子煙生產經營活動,加強政務服務、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切實增強電子煙監管效能,保障發展的法治化、規范化。各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將加強對新修改的《實施條例》的學習,加強對《決定》及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切實履行監管職責,持續加大對電子煙市場的監測和監管力度,依法督促各類電子煙生產經營主體依法依規開展電子煙生產經營業務,對發現的各類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有效推動電子煙市場規范化,切實維護消費者利益。
目前,國家局正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電子煙管理辦法、電子煙國家標準及其他配套政策,電子煙管理辦法、電子煙國家標準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各類電子煙生產經營主體應依法全面關閉電子煙互聯網銷售網站或客戶端,嚴格按照煙草廣告有關規定規范電子煙廣告,各類電商平臺應全面關閉網上電子煙店鋪并下架電子煙產品。
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國家局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為保障電子煙生產經營主體合法權益,更好落實相關監管要求,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從《決定》公布施行之日至電子煙管理辦法、電子煙國家標準等正式出臺、實施,設置一定的過渡期。
過渡期內,現有電子煙生產經營主體可正常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現階段各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暫不受理電子煙生產經營主體生產、零售的許可和產品登記申請,暫不受理持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市場經營主體新增電子煙零售業務許可范圍的申請(具體受理時間另行通知);市場監管部門根據相關規定暫不核發各類電子煙生產經營主體的營業執照。為規范電子煙產業市場秩序,將電子煙產業平穩納入法治化、規范化軌道,并與新修改的《實施條例》和正在研究制定的相關配套政策等要求相銜接,現階段各類投資者暫不得投資新設電子煙生產經營企業;現有電子煙生產經營主體暫不得新建或擴大生產能力,暫不得新設電子煙零售點和上市新產品,暫停新的電子煙進口。
政策吹風會上,國家局有關部門負責人還就電子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主要內容、電子煙國家標準制定進展情況以及當前國內電子煙監管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國家局辦公室、發展計劃司、專賣監督管理司、政策法規與體制改革司、科技司主要負責人參加政策吹風會。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