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聽說了嗎?國家煙草專賣局公布了《電子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正在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呢。”12月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東蘭縣紅旗零售戶誠信互助小組會議上,小組長冉秀月說道。
“聽說了。在這個征求意見稿公布之前,國務院發布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我還專門學習了。”組員劉學章敲了一下桌子,驕傲地說:“國家加強對電子煙的監管,規范市場秩序,我雙手贊成。”
“決定有哪些內容呢?”有組員好奇地問道。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新增條文說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本條例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劉學章拿出手機讀道,“征求意見稿得聽組長給大家解讀下。”
冉秀月講解道:“‘東方煙草報’微信公眾號上的推文提到,征求意見稿主要內容有:明確電子煙定義和監管對象;加強電子煙生產管理,建立電子煙產品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和電子煙產品追溯制度;從事電子煙生產、批發和零售業務的市場主體須相應取得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許可證……”
“這個管理辦法會立即施行嗎?”有組員問道。
冉秀月答:“大家可以看我分享到群里的文章。國家煙草專賣局決定,從決定公布施行之日至電子煙管理辦法、電子煙國家標準等正式出臺、實施,設置一定的過渡期。過渡期內,現有電子煙生產經營主體可正常開展生產經營活動……過渡期結束后,獲得準入許可、產品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子煙生產經營主體方可開展投資建設和生產經營活動。”
……
就這樣,小組會議在熱烈的氣氛中結束了,大家都相信新規的陸續出臺有助于營造良好市場狀態,更好地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