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恩施市檢察院未檢辦案組在辦案中發現,恩施市城區一家電子煙專賣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違法行為。
為全面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恩施市檢察院隨即按照相關程序啟動聯合機制,與恩施市煙草專賣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責任部門召開了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磋商會議,同時,監督有關單位依法對涉案電子煙門店進行現場檢查,詢問涉案人員,固定相關證據。
案情回顧
經調查,該門店經營者向未成年人毛某某銷售電子煙(煙彈),銷售款共計人民幣420元,且銷售過程未要求出示身份證件。
案發后,該門店負責人對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并退還了已支付的電子煙價款。執法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湖北省實施 辦法》等有關規定,對該門店作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處罰款人民幣500元的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據了解,這是恩施州針對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違法行為開出的第一張罰單。
“近年來,在電子煙的圈子里,電子煙被Vaper(電子煙用戶的統稱,泛指玩家、大煙霧用戶)視為一種潮流,這股潮流通過各種廣告和影視作品植入‘吹向’了未成年人。”該院未檢檢察官向丹談到我們要聯合各方社會力量形成“保護墻”,阻斷電子煙潮流誤導甚至“侵害”未成年人。
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首次將電子煙納入“未成年人禁煙”的相關規定中,這是國家從立法的角度增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她認為,除了對家庭和學校進行普法宣講,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國家立法的方式正式確立未成年人保護檢察公益訴訟,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最終目標,需要政府、學校、家庭和司法部門形成監管合力。
接下來,恩施市檢察院將聯合相關部門部署開展專項檢查,進一步加大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違法行為情況的排查力度和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違法行為線索的核查配合,提高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違法行為案件的辦理效率,著力構建起電子煙銷售監管長效機制,不斷推動電子煙監管法治化常態化,切實凈化未成年人成長空間。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