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以后,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不得排他性經營上市銷售的電子煙產品……”3月11日正式發布的《電子煙管理辦法》,在行業掀起了巨浪。
一方面,隨著管理辦法的推出,電子煙行業有望告別野蠻生長。政策趨嚴將進一步提升行業準入門檻,產業鏈龍頭企業和消費者都有望受益; 而另一面從短期來看,電子煙行業面臨嚴峻挑戰。
《電子煙管理辦法》將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業內人士告訴《華夏時報》記者,目前該管理辦法尚缺配套細則,另外還有諸多流程審批、產品升級的工作難以在短短40天內完成。因此,不少業內人士建議,在擁抱監管的同時,建議適當延長過渡期,給行業一個緩沖階段。
短期挑戰
經營某電子煙品牌店的張先生告訴《華夏時報》記者,作為一個小加盟商,現在對未來很迷茫。他在2020年初加盟了某品牌,前期投入了加盟費、裝修費等。而3月11日發布的《電子煙管理辦法》規定,銷售端的企業或個人需要具備從事電子煙零售業務資格,并不得排他性經營上市銷售的電子煙產品。這也就意味著,張先生這家店要從品牌加盟模式轉化為集合店模式。他坦言,加強監管是好事,但是現在留給他的時間太短。他還不清楚如何申請資格許可,并且他擔心資格許可證在5月1日前辦不下來,那么他前期投入的費用可能會石沉大海。
張先生只是電子煙行業的一個縮影。對于企業而言,同樣有很多短期難題亟待解決。例如,同時在3月11日發布的《電子煙國家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要求升級優化霧化桿,而企業認為,升級產品是好事,但是企業難以在40天內完成研發和生產。
另外,在此次公布的《電子煙管理辦法》中,“5月1日后不能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這一項規定,也會對行業上下游產生重大影響。據“藍洞新消費”報道,目前調味電子煙占總銷售量的90%。因此業內人士認為,取消調味電子煙,將形成對行業巨大的打擊。作為銷售商的張先生表示,在他店里,各種調制水果味的煙彈復購率很高,而很少有人購買煙草味的煙彈;另外,企業研發生產符合新國標標準的煙彈產品也需要一定時間。
據電子煙行業委員會數據統計,目前全國約有5萬家線下專賣店,如按照5月1日時間點執行以上規定,大批一線零售店主、行業上下游人員可能面臨在2022年下半年“無貨可賣”的局面。
呼吁過渡期
電子煙在我國長期處于野蠻生長的狀態,其作為“減害”產品,并非完全無害,且含有尼古丁,這讓電子煙從誕生之初便備受爭議。由于電子煙行業長期處于魚龍混雜的狀態,消費者針對電子煙產品的投訴也從未間斷。
2021年11月,國務院發布公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作出修改,即增加第六十五條“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本條例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電子煙最終正式納入煙草體系法律監管。隨著電子煙監管法制化的開啟,行業勢必進入規范發展的新階段。
3月11日發布的《電子煙管理辦法》,明確了不得排他性經營上市銷售的電子煙產品、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應當報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等措施。這些關鍵性的變化,為電子煙專賣店經營戶、企業研發人員和從業者都帶來了巨大的挑戰。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電子煙管理辦法》尚缺配套細則,比如企業端的許可證申請流程、產品檢驗檢測流程、一線門店由專賣店切換至集合店方法等,另外,公司研發升級完善產品也需要時間;對于一線零售從業者而言,也在等待指引,需要更多時間完成申請流程、清理庫存等。這些工作都難以在短短40天內完成,因此業內人士建議應該適當延長過渡時間。
而對于電子煙“口味”的管理,也有業內人士認為不應該“一刀切”。就其他國家而言,英國并不限制電子煙口味;美國只部分州允許薄荷、煙草味的電子煙,而大部分州對口味并沒有限制。有人認為,調制味的電子煙更吸引青少年,但也有人提出不同看法,耶魯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阿比蓋爾·弗萊德曼表示,口味禁令只限制了青少年購買,沒有從思想上根除青少年的吸煙動機。從實踐中看,保護未成年人遠離尼古丁產品,最重要的是增加對學校附近銷售點的監管,加強對煙草廣告的監管和查處和加強對電影電視中煙草鏡頭的審查等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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