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電子煙管理辦法》將施行,明確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近日,記者打開某電子煙品牌的小程序,搜索附近售賣該品牌電子煙的商家發現,5公里內竟然有20家線下店在銷售。專家指出,電子煙不僅無助于戒煙,還可能形成“入門效應”,青少年是首當其沖的受害者,建議多管齊下“卡死”銷售環節和使用環節。
有數據顯示,近些年,我國電子煙使用率近3%,增長趨勢很明顯,且電子煙使用者呈現低齡化現象。這并不令人意外,事實上,電子煙產品銷售的一個潛在目標群體就是青少年群體。
正因如此,電子煙無論是在生產與銷售時,都更傾向于迎合青少年對新奇的體驗感,包括在宣傳、口味、煙具設計等方面,都極具刺激性和誘導性,進而令其具有成癮性,來達到“培養”消費群體的目的。
針對電子煙亂象,政策層面最早發力的切入點也是保護未成年人,從2018年開始有關部門就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2019年1月,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關于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則更進一步禁止了電子煙網上銷售。
同時,電子煙亂象叢生,也一度引發電子煙存廢之爭。去年國家修改《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時,將電子煙參照卷煙納入管理,配套了《電子煙管理辦法》,并制訂了電子煙標準。對電子煙施行“最嚴管理”,是為了正本清源,將電子煙嚴格界定在煙草替代的范疇內規范。
即便如此,未成年人“禁煙”依然是電子煙監管的重點,事實上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一直都是難點,更何況是更具新鮮感的電子煙。因此,《電子煙管理辦法》即將施行,監管需真正到位,聯動發力,為未成年人守好門。
首先,依法加快非標電子煙生產企業及產品的清理退市,從源頭上嚴控治亂。
其次,加快組建合法合規電子煙封閉可控的銷售平臺與渠道,落實最嚴格的銷售管理,減少未成年人獲取電子煙的途徑。
第三,加強電子煙線上禁售的監管執法,持續開展“清網”行動,查禁封殺一切電子煙的網絡銷售活動,將電子煙列入快遞禁寄目錄,阻斷銷售的物流通道;同時,完善電子煙未成年人銷售的舉報調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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