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電子煙監管“靴子落地”,電子煙被全面納入煙草行業管理,產業發展進入新階段。
業內人士指出,短期內行業發展隨環境變化進入調整期,產業鏈各端將面臨程度不一的機遇和挑戰,行業面臨一輪綜合“洗牌”,但從長期來看,頭部電子煙企業或迎來發展利好。
電子煙強監管“靴子落地”
“戒煙神器”“健康蒸汽”“潮流科技”……,過去幾年,電子煙市場以“新、奇”為特點迅速擴張。2021年,除中國以外的世界電子煙產品銷售額為213億美元,同比增長12.1%;國內電子煙零售市場規模達到197億元人民幣左右,同比增長約36%。
新型煙草研究專家、云南大學鄧銘博士表示,為保護未成年人,全球范圍電子煙的政府監管辦法逐漸趨同,即參照卷煙進行管理。從國內來看, 從2018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賣,2019年整治線上銷售,至如今完整的管理辦法出臺,產業規范發展與保護消費者權益凸顯,電子煙的監管實現高效落地。
辦法對電子煙煙具、霧化物、釋放物、產品標志等方面做出強制性規范。包括提出,自5月1日起,全面禁止銷售煙草口味以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備,該項規定備受市場各方主體與消費者關注。4月,國標發布后,電子煙產品有了進一步的生產指導標準,其中包括電子煙生產需要按照國標允許添加的101種添加劑進行限量添加;霧化物中的煙堿濃度不應高于20mg/g,煙堿總量不應高于200mg。國標自10月1日起實施。
4月2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密集發布《關于規范電子煙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電子煙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細則》、《電子煙產品技術審評實施細則》、《電子煙產品追溯管理細則》四個實施細則和《關于對電子煙相關生產企業核發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工作的指導意見》、《關于電子煙批發企業布局的指導意見》、《關于電子煙零售點布局和許可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三個指導意見。包含了電子煙產業發展的政策目標、產業布局、供需管理、投融資管理、市場體系、市場監管、質量安全、技術創新、保障措施等各項內容。
其中,《關于規范電子煙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中明確指出,將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嚴控新增產能,合理控制產能規模,防止產能過剩。
鄧銘認為,強監管使得產業發展得以“去濁留清”。曾經,我國電子煙市場發展良莠不齊、魚龍混雜,三無廠家、小作坊等不規范現象頻現。今后電子煙的原料、生產、批發、銷售、出口等全產業鏈環節均參照卷煙進行管理,能夠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產業亂象將被徹底扭轉。
在監管政策的陸續發布下,產業發展持續獲得更加全面的規范、引導。新華社煙草經濟首席分析師徐云波表示,我國對電子煙形成了完整的監管體系,電子煙行業格局逐漸清晰,電子煙產業將走上規范化、法治化發展軌道。
業內人士表示,電子煙限制發展的產業定位,將使產業鏈不同環節受到影響的程度各異,生產、品牌等產業鏈中的頭部企業有望長期獲益,促進產業提質增效。
零售端轉為專賣許可經營
在分析相關政策對產業的影響時,多數觀點認為,2020年各品牌爭相布局的線下零售店將首當其沖受到較大范圍的影響。
2019年線上禁售通告發布后,電子煙品牌線下銷售渠道迅速發展,電子煙的線下網點迅速如“星火燎原”般遍布一、二線城市。
據《2021電子煙零售業態藍皮書》顯示,2021年全國電子煙零售業估算已有19萬個網點(包括專賣店、集合店和授權店),渠道商約400家。然而不足兩年,其粗放擴張戛然而止。
電子煙零售端被要求在申領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得到電子煙零售許可后,方可從事電子煙零售業務,并不允許在本店以外通過擺攤設點、網絡銷售等方式銷售。據統計,截至目前,全國16個省(市)公布的布局規劃中的電子煙零售許可證數量共計26859張,未來將在全國推進到位。
鄧銘指出,對電子煙零售許可證的發放將從存量的網點中選出。各省級煙草公司將在2022年5月20日前公布本省(區、市)電子煙零售點布局規劃,自6月1日起,受理在2021年11月10日前已進行登記注冊且完成信息申報的電子煙零售店的許可申請,但不受理之后新增的電子煙零售店的許可申請。
現有的卷煙零售店可以賣電子煙嗎?徐云波指出,目前相關指導意見暫時沒有給出十分明確的解答,從《指導意見》的許可證適用對象、許可準入條件等方面看,既存的持證卷煙零售戶在變更許可范圍后是可以從事電子煙零售的。但目前規定也指出,煙草部門暫不受理已持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市場主體進行電子煙零售許可申請。“也就是說現在暫時不對卷煙零售店開放電子煙零售業務,現有的卷煙零售店,如果已經在銷售電子煙,過渡期內(9月30日以前)將進行勸退下架,以后暫時只能在卷煙零售許可證和電子煙零售許可證中‘二選一’。”徐云波說。
徐云波表示,當前我國卷煙零售店已達580萬戶,數量過多,在此情況下大規模增加電子煙零售店也不現實。因此,未來卷煙零售店和電子煙零售店合并的概率是很大的,但目前為了監管到位暫時不允許卷煙零售店銷售電子煙產品。
另外,電子煙零售點實行“一店一證”,即連鎖店下屬的各個分店要銷售電子煙,需要每個分店都分別申領電子煙零售許可證。
據北京某電子煙品牌專營店經理曲某介紹,此前繳納的5000元品牌保證金已被陸續退回。由于不得排他性經營單一品牌電子煙產品,此后該品牌專營店將消失,品牌集合店將取而代之。“目前最重要的是拿到零售許可證,相關部門通知5月20日之后再來電咨詢,后續將持續關注許可證的申領動態。據了解,北京公布的許可證規劃總量為1212張。”
徐云波表示,我國目前電子煙制造及品牌企業超過1500家,企業或通過自建專賣店進行銷售,或通過天音控股、思摩爾國際、愛施德一號機等代理商合作,通過企業開展批發零售。
某電子煙品牌業務負責人指出,電子煙銷售鏈條將從之前的“生產、品牌-代理-零售”轉變為“生產、品牌-電子煙交易管理平臺-批發-零售”。也就是說,現有的代理商模式將不復存在,依法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電子煙生產及品牌企業,無權在批發、銷售渠道招商與布局。
對于批發商方面,徐云波認為,只有現有的煙草商業企業才可在變更許可范圍后開展電子煙產品批發業務,煙草行業外的企業都將不具備申請批發許可證的資格。
生產開發門檻提高標準趨嚴
據中國電子商會電子煙行業委員會統計,目前我國有電子煙制造及品牌企業超1500家,其中電子煙制造商1200家,無代工的電子煙品牌企業200家,煙油企業120家。另外,電子煙供應鏈及周邊服務企業近10萬家,包括供應鏈企業、物流企業、第三方服務企業和配套服務企業。另據天眼查數據,截止目前中國電子煙相關企業數量達到14.8 萬家。
從生產端來看,電子煙企業的生產資質門檻提高。某電子煙企業業務負責人表示,新的監管政策對企業的資金量提出較高要求,同時要求企業已具備成套的技術與設備條件,對企業的生產、研發以及對外出口能力也設置了一定門檻,中小型代工廠或無繼續“參與游戲”的機會。
同時,行業上游將受到較為嚴格的監管,內銷的新增產能受到嚴格管控。未來新增產能、改變設備、升級技術等都需要經過相關部門批準。
按照規定,電子煙生產企業今年5月5日之后可申請生產許可證,但只有在2021年11月10日之前成立的企業才可以意向申請。在今年9月30日《電子煙國家標準》正式實施前的過渡期內,電子煙生產企業要開展標準的宣貫培訓,深入了解標準技術內容,盡早實現產品達標。
記者了解到,生產企業的新品研發大約需要半年至一年的周期。此次電子煙監管政策對于生產企業的研發速度、研發水平等都提出較高的要求。如何在保障生產出合格品的同時迎合市場需求,成為企業設法取得“起跑”先機的必做功課。
調研發現,對于品牌方來說,《電子煙管理辦法》對于漏油提出了明確指示,漏油的產品無權申請牌照。這就需要相關企業技術迭代加快,產品漏油率更少,并且口感研發需更加有效。
徐云波表示,生產許可制度將對電子煙產能實行總量控制,并通過技術認證提高生產門檻,通過煙草口味限制加速市場整合,將能改變目前國內電子煙企業小散亂和產品質量良莠不齊的現狀,預計電子煙內銷、出口將實行生產許可證分類管理,優先出口型企業的審批。
業內人士表示,從長期發展來看,能夠入圍的品牌和廠商能夠獲得較大的利好發展空間,國內現擁有較大產能、技術儲備的頭部企業將從中受益,中小型企業相對而言將面臨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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