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假冒電子煙產品屢禁不止,不僅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還曾引發多起霧化彈漏油、電池爆炸等事故,安全隱患極大。9月13日,中國市場監管報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今年以來,廣西市場監管系統在開展2022民生領域“鐵拳·桂在真打”行動中成功查處數起制售假冒電子煙案,有效保護了電子煙產品的商標專用權,嚴厲打擊了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犯罪行為。
賀州:涉案金額高達1.1億元假冒電子煙案告破
2022年5月初,群眾向賀州市市場監管局舉報稱,有人在賀州、貴港兩地非法制售假冒電子煙,該局隨即通過情報信息研判,很快鎖定嫌疑人以及制假窩點。5月25日,該局聯合公安、煙草專賣部門開展行動,在賀州市八步區某廠房內查獲標注“ELF BAR”注冊商標的成品電子煙3萬余支,貨架11個,包裝標識近20萬個,生產原材料(煙油)近200桶,生產原料及工具一批,抓獲以林某為首的管理人員、工人等共8人,涉案金額達6000余萬元。
此后,賀州市市場監管局繼續深挖線索,并在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協調指揮,以及貴港市平南縣市場監管局的協助下,于8月8日聯合公安、煙草專賣部門,在平南縣某賓館抓獲制售假冒電子煙案主要嫌疑人莫某,搗毀其設立在平南縣某廠房內的另一處假冒電子煙制售窩點,現場查獲貨值315.1萬元的假冒注冊商標“ESCOBARS”“ELFBAR”等3個品牌電子煙成品1.87萬支,以及電子煙原輔材料和電子煙半成品等涉案物品一批,抓獲胡某等涉案人員4人,涉案金額達5000萬余元。
欽州:涉案金額400余萬元假冒電子煙案移交公安機關
2022年7月11日,根據舉報,欽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公安、煙草專賣部門對位于欽州市欽北區新棠鎮南忠村委會那淡村劉緒貞房屋的欽州市廷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突擊檢查。
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內設置有三條生產加工電子煙的生產線,生產線配備有深圳市宏銘電熱器材有限公司生產的BS-熱收縮膜包裝機、電子注油機、手動壓力機、熱風槍、電子秤、彈簧分離機、點焊機等電子煙加工設備,生產線上擺放有煙油、棉墊、硅膠套、吸嘴、煙嘴、煙管、電池、儲油棉、密封膠等各類電子煙配件,現場39名女工正在利用各種設備和工具裝配不同品牌電子煙。廠房內堆放有已經加工好的“AEBAR”電子油煙和“ELUX”電子油煙共4050支,另有煙嘴8800個、底蓋4300個以及煙油284.55斤等材料。
經查實,欽州市廷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前身為欽州市信誠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注冊,2021年3月5日變更公司名稱,今年4月搬遷到現址,主要生產電子煙配件,直到今年5月份開始,根據上線老板提供的電子煙配件和訂單要求,組織員工生產、代加工侵犯“AEBAR”和“elux”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電子煙產品。至案發時止,當事人共代加工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電子煙成品37050支,違法經營額400.14萬元,盈利6600元。
因當事人無法提供“AEBAR”和“elux”商標注冊證或授權委托書等相關手續,且經深圳市森克維普科技有限公司和東莞市拓伸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鑒定,該批商品屬于侵犯“AEBAR”和“elux” 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關規定。因當事人行為已涉嫌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一條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相關規定,7月21日,欽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8月5日,欽州市公安局欽北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有關規定,決定對該起假冒注冊商標案立案偵查。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南寧:涉案金額70多萬元假冒電子煙案偵破
2022年8月5日,根據群眾舉報,南寧市市場監管局公平交易稽查局聯合南寧市、橫州市兩級公安機關偵破一起涉嫌制售假冒注冊商標案,搗毀兩處假冒電子煙制造窩點,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扣押假冒商標電子煙5581支,電子煙配套零配件15648套,涉案金額約70萬元。
經查,在未經品牌商授權及辦理相關合法手續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周某、周某生從廣東省東莞市購進假冒電子煙的原材料和配件,在橫州市蓮塘鎮六坡村委鳳山村搭建約150平方米的鐵皮棚,并以某品牌電子煙代加工工廠名義招募村民為其加工組裝假冒電子煙,組裝完畢后寄回東莞再銷往全國各地。據犯罪嫌疑人供述,假冒電子煙生產成本約每支10元,對外售價為每支60元。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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